1988年7月16日,辽源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三大提出的“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方针,做到依法管理城市、依法管理经济和各项事业,为辽源市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秩序,市委决定全面贯彻实行依法治市精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辽源市委、市政府提高认识,不断增强依法治市的紧迫感。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的重要措施,大力加强了法制建设。特别是通过3年普法教育,许多单位的干部群众注意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已经开始形成风气。一些地方还结合实际,提出了依法治厂、治乡、治街、治村,并且收到了可喜的成果。通过学法,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方针已经深入人心,依法办事正在变成干部群众的内在要求,法律越来越发挥着维护安定团结、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的重要作用。法制建设初期,仍有一些人,包括一些党员和干部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还缺乏应有的认识,使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未能很好地贯彻和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言代法、以情代法,执法犯法的现象还仍然存在,影响了依法治国方针的贯彻、影响了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辽源市委、市政府提出依法治市,逐步从领导机关到基层组织,从干部到群众,都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制的轨道,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保障辽源市改革与发展的迫切需要。要求各级党的组织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依法治市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因势利导地将法制建设的工作重点,由带领干部群众学法转移到组织干部群众严格执法、自觉守法上来,切实抓好依法治市工作。
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以认真贯彻党中央“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全面贯彻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全市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深入发展。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辽源市依法治市要达到的基本目标是: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自觉在宪法和法制范围内活动;执法人员和法律监督人员的两个素质普遍有较大的提高,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的尊严;全市人民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全市各项工作基本上纳入法律轨道,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建设和改革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为达到依法治市目标、强化各项专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引导干部克服任意行政的旧观念、旧习惯,增强执法意识,使各级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权,管理人员成为依法管理本职工作的内行。加强行政规范建设,制定一些地方性规章、办法,堵塞国家尚未立法而存在的漏洞。密切配合经济体制改革,大力推行依法管理企业。结合企业的深化改革,做好“十法六例”的学习(“十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商标法》《专利法》《会计法》《计量法》《统计法》《企业破产法》。“六例”包括《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物价管理暂行条例》《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推动企业的依法管理,使企业在领导决策、生产经营、民主管理、行为活动等方面尽快走上依法进行的轨道。
各部门着眼于基本制度的贯彻和完善,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大的基础建设,完善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使人大工作进一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人大的法律监督职能,对“一府两院”实行有效监督,促进全市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得到尽快有效解决。大力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使农村和企业的民主生活走上依法进行的轨道,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加强法律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整肃法纪,加强为政清廉教育。注意全社会的法律监督工作,把党的、权力机关的、执法部门的、新闻舆论的和人民群众的各种监督结合起来,形成较完整的法律监督网络,制定和完善各项监督程序,把执法人员的活动置于全民监督之下,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要求各级领导同志要克服法制教育中的松劲情绪,采取各种措施,深入抓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执法的各专业部门要认真抓好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有效地重点抓好干部和青少年的经常性法制教育。
市委要求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精心组织,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深入领会依法治市工作涉及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是一项具有整体性、长期性、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社会法制建设系统工程。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牵动全局,任务繁重,各级党委必须摆上工作议程,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市委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撤销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求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国省营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www.daowen.com)
为了使依法治市工作切实开展起来,市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依法治市的决议。市人民政府要结合辽源市实际情况制订出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在全市上下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依法治市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目标和任务。
随着依法治市的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以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重点,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普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搞好整治工作,为深化改革、建立商品经济新秩序,搞好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全民普及“十法一例”和企业普及“十法六例”,在全市各级干部、执法人员和个体工商者中,重点普及有关治理、整顿方面的22个法律、法规。
在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和法律监督人员中,重点普及17个法规:《国务院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的通知》《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关于调整禁止就地转手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品种范围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摊派的通知》《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在个体工商者中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规定》《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价格管理条例》5个法规。普及的重点对象是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各级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和法律监督人员、个体工商者。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齐心协力、励精图治为实现依法治市的宏伟目标,带头进行深入宣传发动,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都积极投入到依法治市工作。通过宣传发动,总结和推广依法治市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推动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健康地发展,为加快辽源市改革的步伐,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共辽源市委关于实行依法治市的意见》(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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