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底,辽源市委、市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过程中,从各级领导机关做起,层层清查、边清边改、边清边退,取得了明显效果和良好社会影响。吉林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参照辽源的工作经验,开展农民减负工作。
辽源市委、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把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持续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在接到《通知》和《规定》后,辽源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了常委会议,各县、区委也都相继召开了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层层进行了传达贯彻,采取学议结合,边调查、边算账的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具体算了4笔账:第一笔,算农民负担增加账。东丰县1985年春定农民负担总额14048000元,比1984年的13302000元,增加740000元,增长5.6%。第二笔,算农民人均负担账。全市1984年人均收入517元,按5%计算,集体提留和统筹款两项人均应为26元左右,加上农业税,人均为36元,而春定全市人均负担达42元,超过了省规定的提留比例。第三笔,算粮食收入账。一般农户平均亩产粮食450公斤左右,亩产值120元左右,扣除农业税、生产费及统筹款,净收入只有四五十元,仅占产值的30%—40%。笫四笔,算生产资料涨价账。二铵原每吨530元,现在每吨915元,涨价72.6%;硝铵原每吨310元,现在每吨420元,涨35%。通过联系实际对比,农民的负担不减轻,将会出现“四难”,农民种地积极性难调动。现在有的农民想退承包田,有的不想多投资,主要是因为种地负担重,没多大油水。农村大好形势难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形势大好,主要是农民有了生产积极性。但由于负担加重,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受到挫伤,如不减轻负担,群众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大好形势很难继续发展,农村第二步改革难深入。市委、市政府指出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七五”计划的实现必然遇到很大的困难。大灾之后生产难恢复。受灾在今年、国难在明年,如不减轻负担,一年恢复到灾前水平是难以实现的。
各级相关领导干部通过学习文件、算账对比,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紧迫感。市委首先作出减轻农民负担的7条决定,发了文件和电报。各县、区委也相继发出文件,强调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农民负担减下来。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从领导做起,全面搞清查。市和县、区普遍开展了清查。首先从领导和领导机关做起,带头清查。市直和县直各部门都对照《通知》和《规定》精神,清查本部门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市组织两个工作组分别到县、区进行抽查,县、区也分别组织人力搞调查。从乡村自查和市县抽查的情况看,当时农民负担较普遍地存在“五个偏多、一个混乱”问题:一是民办人员偏多。如东辽县石驿乡的水管站、司法办、农房办、计生办、多经办等共用民办人员20多人,比这个乡的国家干部还多。东丰县大兴乡用民办人员31人,其报酬一般每人不低于700元,仅这一项,农民每年就得负担20000元。二是教育统筹偏多。东丰县杨木林乡,教育经费统筹167000元,人均负担近11元。大兴乡教职员工超编,非教学人员偏多,民办教师比例过大。按省规定,师、生比例,中学为1∶6,小学为1∶24,这个乡应配备教师139人,现在实有152人,超13人。乡中心校25名教职工中非教学人员就有12人。全乡中小学民办教师73人,占教师总数的48%,其中小学民办教师62人,占64%。三是非生产人员报酬偏多。省规定,村一级半脱产干部的补贴,相当于当地劳力承包纯收入的平均水平。按这个标准,当时村一级干部报酬普遍偏高。东辽县村级干部补贴(含奖金)少者1100元,多者达1300元,比一般劳力年收入高出1/3左右。四是摊派及票、证偏多。(1)报刊摊派,东丰县大兴乡1984年报刊摊派任务是15500元,1985年摊派17000元,增长9.6%。(2)树种摊派,青少年采集树种,说是义务采集,实为摊派,说是要树种,实为要现钱。(3)电影摊派,主要是摊派场次,提前收费,看不看都拿钱。(4)票证摊派,各种票证20多种。群众说:“有猫也得买耗子药,不识字也得订报,不看影剧也得买票。”五是积累提留偏多。东丰县大兴乡1984年提留积累160000元,1985年春定提取209700元,比上年多25%。工作中发现农村资金管理普遍混乱。主要表现是会计账目混乱,有的地方不按时记账、结账,账款不符;债权债务混乱,欠款没人要;财务制度混乱,不少地方花钱没制度,审批无手续,报销无凭证;资金使用混乱,有的干部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资金。
1985年,中共吉林省委《转发辽源市委、市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的报告〉的通知》。(www.daowen.com)
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划清界限、边查边退。县、区逐个进行研究,分清是非,划清界限。对那些不合理的负担,采取了10条办法,边清边改,边清边退。真正做到:保证合理负担,减轻过重负担,制止不合理负担。(1)采取压缩民办人员的办法,东丰县杨木林乡原有民办人员26人减掉20人。(2)压缩非生产人员及报酬补贴,东辽县将村级干部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1100元至1300元降低到700元至900元。并且实行经济挂钩,70%从农户按劳力提取,30%由村办企业利润中解决。村办企业搞得不好的,就少得或不得。东丰县村一级干部精减488人。全市干部补贴减少352000元。(3)压缩教育统筹,本着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急需少筹,不急缓筹,图形式不筹。东丰县教育统筹削减981000元。全市教育统筹削减1208000元。(4)压缩积累。本着丰收多提,歉收少提或不提的原则,各县、区削减了积累。全市积累共削减1604000元。(5)制止乱罚款。东丰县杨木林乡除土地补偿费保留外,按乡、村规定应收未收的近1万元罚款全部取消。(6)制止多收费。东丰县卫生局通过清查,对分发给农户的失效鼠药,款未收的不收了,已收上来的将如数还给农户。县农电部门发的农电缴款手册,成本是0.17元,实收0.20元,拉拉河乡共发3000册,农电所主动将多收的90元钱退还给农民。(7)制止乱贪占。东辽县委决定,农村整党要以“三清”(清理账目、清理物资、清理现金)“四查”(查以权贪占、查以权请送、查以权赊欠、查以权耗费)为突破口,现已派工作组在金岗乡试点。(8)制止乱发票证。市和县、区委规定:没有中央和省政府批准的票、证、牌、簿等,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农村发放;省级批准发放的票、证、牌、簿等,可不收费或只收成本费。东丰县卫生局最近要发一个“计划免疫接种证”,县委研究认为没有必要,取消了发证。(9)制止乱涨价。凡是销售给农民的生产资料,不准以次充好,短斤少两,随意涨价。(10)制止政出多门。市和县、区委规定,凡涉及农民负担的事,要坚持一支笔管钱,其他部门无权直接向农民摊派。
一年内,全市农民负担总额26502000元,比春定30438000减少3936000元,下降12.9%,比上年实际负担30843000减少4341000元,下降14%。人均负担由削减前的42元,降到36元,减少5元左右;户均负担由187元,降到163元,减少24元;劳均负担由155元,降到135元,减少20元;亩均负担由12元,降到10元,减少2元。削减后,全市的集体提留、统筹款和农业税总额占农民上年所得的比例,由春定的8.5%下降到7.4%。剔除农业税,负担由春定的5.8%减到4.7%。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和县、区委采取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开展清查,结合收益分配工作,普遍开展财务大检查,加强了对农村资金的管理,增加群众满意度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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