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执行WTO裁决的情况简介

中国执行WTO裁决的情况简介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败诉的案件数量不少,因而如何执行WTO裁决已经成为中国面临的一个棘手的现实问题。2010年3月19日,中国通知DSB其已完成执行WTO裁决所需的必要国内立法措施。美国并没有立即认同中国主张其已执行了WTO裁决的观点,而是提醒DSB3月20日是中国执行WTO裁决的最后期限,并且要求中国提供所修改法律的官方文本。

中国执行WTO裁决的情况简介

截至2019年3月25日,WTO争端解决案件共计573起,中国共参与了63起贸易争端,作为起诉方的有20起,占争端解决案件总数的3.5%;作为被诉方的有43起,占争端解决案件总数的7.5%;以第三方身份参与WTO争端解决案件163起。其中33起案件已经结案(7起案件通过和解结案,7起案件通过磋商结案,19起案件中国政府执行了WTO不利裁决,其中有2起案件提起DSU21.5执行复审诉讼)。其中,中美白羽肉鸡双反措施案”(DS427)被DSB执行专家组裁决未完全执行该WTO裁决,中加“纤维素纸浆反倾销措施案”(DS483),由于对中国执行本案裁决的情况不满意,加拿大已于2018年9月11日提起DSU第21.5条执行之诉。余下4起案件处于专家组成立阶段,6起案件处于磋商阶段(见表5-2、5-3)。由此可见,中国几乎执行了所有对中国不利的WTO裁决。

表5-2 中国作为被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案件一览表

(续表)

(续表)

表5-3 中国作为被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案件时间一览表

(续表)(www.daowen.com)

(续表)

截至2019年3月25日,以DS编号计,中国被诉的案件总量达43件,是仅次于美国和欧盟的被诉案件最多的WTO成员方,向中国提起申诉的主要成员是美国(23起案件)和欧盟(9起案件),这些申诉案件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大多针对中国的经济政策和具体措施,争议措施触及贸易救济、出口限制、进口关税、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以及知识产权等多个经贸领域。

中国败诉的案件数量不少,因而如何执行WTO裁决已经成为中国面临的一个棘手的现实问题。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在所有执行案件中都在约定的执行期限届满前提交了执行状况报告书。从总体上来说,中国政府都认真、努力地践行承诺并执行了WTO裁决,作为被诉方的中国非常好地执行了WTO裁决,几乎全部在合理执行期限内执行了对已不利的WTO裁决,除了“中国-影响部分出版物和音像娱乐产品的贸易权利和销售服务措施案”,由于执行难度过大,比DSB裁定的合理执行期限晚了13个月执行了裁决〔3〕。这一执行现状既表明对争端解决规则的理解和运用日渐成熟,也表明了较强的执行意愿。

上述作为被诉方需要中国执行的WTO裁决案件中,其中的典型代表案例包括:(1)“汽车零部件案”(DS339、DS340、DS342)是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进入执行程序的第一案。本案中,DSB裁决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政策违反了WTO协定,中国表示愿意执行WTO裁决,但需要合理期限,中国同该案的三个原告(美国、欧共体和加拿大)协商确定执行截止期限为2009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中国通知DSB:2009年8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就《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的“进口管理”部分进行修改,停止执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影响汽车零部件进口的相关规定;8月28日,国家海关部署和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撤销部分有关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的“第125号令”,上述文件将在9月1日生效。因此,中国的相关措施已与WTO裁决完全一致,相关成员对中国的执行没有异议。(2)在“知识产权案”(DS362)中,DSB裁决中国海关对没收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处置的有关规定和《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与WTO协定的规定不符,中国表示愿意执行WTO裁决,但需要合理期限,中国和美国通过协商确定执行截止期限为2010年3月20日。201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对《著作权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2010年3月,国务院通过了修订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对相关违规措施进行了修改。2010年3月19日,中国通知DSB其已完成执行WTO裁决所需的必要国内立法措施。美国并没有立即认同中国主张其已执行了WTO裁决的观点,而是提醒DSB3月20日是中国执行WTO裁决的最后期限,并且要求中国提供所修改法律的官方文本。4月8日,中美两国通知DSB,它们已就DSU第21条和第22条项下之程序达成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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