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美欧WTO裁决执行制度分析

美欧WTO裁决执行制度分析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执行WTO裁决意味着使其违法措施与WTO裁决和涵盖协定相一致。美国和欧盟国内的WTO裁决执行制度以及实践中的典型执行案例都有非常重大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值得研究。美国和欧盟都是WTO的主要成员方,也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参与者。因此,美国和欧盟执行WTO裁决的行为为观察其遵守国际法的表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表2-2美国、欧盟和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国别统计表

美欧WTO裁决执行制度分析

执行WTO裁决的本质就是遵守国际法。事实上,有些被诉案件在磋商阶段就与申诉方解决了争端,其他大部分案件则进入了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审理阶段。一旦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败诉方就需要执行相关WTO裁决。执行WTO裁决意味着使其违法措施与WTO裁决和涵盖协定相一致。因此,WTO裁决执行的本质是一种国际法遵守行为。

WTO争端解决机制作为以规则为导向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准司法”性质,最基本的制度保障就是WTO裁决得到及时有效地执行。执行复审程序和授权报复制度压缩了拒绝执行WTO裁决的法律空间,极大维护了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贸易自由化〔1〕

本章选取美国和欧盟作为研究对象有其特定的原因,其一是美国和欧盟是WTO最大的两个成员方,所涉案件数量也是位居前二,而且它们国内具有相对完善的WTO裁决执行制度;其二是目前WTO裁决执行实践中的拖延执行和执行争议案件,甚至最终诉诸报复制度解决争端的案件主要集中在美国和欧盟。美国和欧盟国内的WTO裁决执行制度以及实践中的典型执行案例都有非常重大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值得研究。

美国和欧盟都是WTO的主要成员方,也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参与者。美国和欧盟不仅是主要的申诉方,更是主要的被诉方。截至2019年3月31日,WTO争端解决机构共受理成员方提起的争端案件580件。美国申诉123次,被诉153次;欧盟申诉100次,被诉85次(不包括欧盟成员国被诉的案件)〔2〕。其中就申诉、被诉及以第三方身份参与的案件数量统计,美国和欧盟以绝对的优势领先于其他成员。因此,美国和欧盟执行WTO裁决的行为为观察其遵守国际法的表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具体情况及数字如表2-1所示。

表2-1 美国及欧盟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案件数量/比例一览表(www.daowen.com)

(续表)

据统计,美国和欧盟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应诉次数最多的两个成员方,分别是153起和85起,占DSB争端案件总数的26.4%和14.7%。值得一提的是,欧盟是最积极起诉美国的成员(35起,占欧盟起诉案件总数的35%),而美国也是WTO中最积极起诉欧盟的成员(20起,占美国起诉案件总数的16.3%),统计信息可见表2-2。但是这并未从根本上影响美国和欧盟之间的经贸关系。因此可以说,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WTO争端解决机制,美国和欧盟之间即便存在大量的贸易摩擦,它们之间的贸易关系仍然可以在摩擦中继续前行,并互为最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另外,中国已经成为美国最积极起诉的对象(23起,占美国起诉案件总数的18.7%),这充分说明了中美贸易摩擦确实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必须引起各方的重视。

表2-2 美国、欧盟和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国别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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