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商贸请示的概念、编制方法及注意问题

商贸请示的概念、编制方法及注意问题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前面提到的商贸请示,中心的问题是民族贸易面临极为严重的困难,商贸请示要求国务院继续给予扶持和照顾。该商贸请示围绕解决民族贸易严重困难这个中心问题,从四个方面单独列条写出了商贸请示事项,明确、完整地表达了行文的意图。如有多项问题或事项,要分别编制商贸请示。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商贸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

商贸请示的概念、编制方法及注意问题

(一)概念

商贸请示是指在商业活动中邀请客商来访,组织小组出国推销,举办小型交易会、展销会,处理较重大的索赔、理赔等活动时,凡是下级单位不能对某种事情或问题自行解决和处理的,需要向上级请示的一种文体

(二)编制方法

商贸请示的格式与一般公文中的请示大致相同,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更强,要求及时迅速,不能拖拉,请示事项要明确,提出的具体要求和处理意见则切忌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

商贸请示由标题、正文和落款构成,其编制方法如下:

(1)标题。商贸请示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如《大连市兴华贸易总公司××分公司关于修建办公大楼的商贸请示》。

(2)正文。商贸请示的正文一般由商贸请示理由(问题)和商贸请示事项两部分构成。

1)商贸请示问题的理由。这部分写明商贸请示的问题并陈述理由。商贸请示的要求一般从标题上就能反映出来,如《××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族贸易继续给予扶持和照顾的商贸请示》,上级机关一看就知道商贸请示的要求是对民族贸易继续给予扶持和照顾。但商贸请示的要求是根据什么问题提出的、其理由是什么,这必须在商贸请示的正文里先作具体地陈述。只有让上级了解到商贸请示的问题轻重如何、属于什么性质、是否非解决不可,才能为上级提供指示或是否批准的依据。写这部分一定要做到问题明确,理由充分。

如前面提到的商贸请示,中心的问题是民族贸易面临极为严重的困难,商贸请示要求国务院继续给予扶持和照顾。理由是什么呢?商贸请示陈述说××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第五位,民族地区幅员占全省一半以上。由于历史原因,少数民族多居住边远山区,交通不便,文化科技落后,经济发展缓慢。民族贸易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设施简陋,职工素质和管理水平低,购销额小而分散,经营效益低的困难。实行新税制后,营业税改增值税,原对民贸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取消,民贸企业普遍存在费用高、税负重、资金紧缺、网点萎缩、效益下降等严重困难,截至1995年底累计亏损额达2亿元,年亏损额以42.91%的速度增长,县以下的民贸企业损失面已达90%左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民贸经济的发展和民族地区的安定团结。以上这些理由并非空谈泛谈,而是依据事实和确凿的数据,高度概括地说明了民族贸易存在严重困难的现状,其理由是实在而充分的,自然会引起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2)商贸请示批准的事项。商贸请示的问题明确,理由充分,要求解决的事项就能得到上级的认可和批准。在商贸请示批准事项的这部分,要针对前面的问题及理由向上级提出具体的商贸请示事项。内容多可分条列出,内容少可集中陈述。上面列举的商贸请示,所涉问题属于全省性的比较重大的问题,涉及的政策性问题较多,如果笼统地向上级提出解决的请求,就难以表达出行文机关全面、具体的愿望。该商贸请示围绕解决民族贸易严重困难这个中心问题,从四个方面单独列条写出了商贸请示事项,明确、完整地表达了行文的意图。

向上级机关提出商贸请示,既要从商贸请示机关的实际问题和需要出发,又要考虑到上级机关的批准权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任意提高解决问题的要求或不考虑上级机关是否能解决,都不利于实现商贸请示的目的。因此,在写商贸请示批准的事项时,要抱着客观实际的态度,向上级机关提出合理可行的请求。

编制商贸请示要抓住两个要点:一是陈述理由要充分;二是提出解决方案要具体,切实可行。这是因为商贸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只有理由充足、方案可行,上级才好作出决断,问题才能得到迅速解决。

结语写上“以上意见当否,请批示”、“当否,请批复”之类的结束语。

(三)注意问题

(1)商贸请示应一文一示。如有多项问题或事项,要分别编制商贸请示。

(2)不搞多头商贸请示,以免互相推诿,贻误工作。一般主送一个上级主管机关,其他有关的上级机关采取抄报形式处理。(www.daowen.com)

(3)要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必须越级请示的,要抄送越过的直接上级领导机关。

(4)请求拨款的应附预算表。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商贸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

(5)该用“商贸请示”的不可用“报告”,因报告不一定要求上级机关复文,而商贸请示一定要由上级复文。商贸请示如按报告处理,问题就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四)范文

关于处理××公司因我历年到货损失提出索赔的请示

总公司:

×年1月,我竹编代理××公司董事长×××,副经理×××来我公司洽谈业务,口头提出要求解决历年到货的损失问题。春交会上,该公司正式以书面形式详列2008~2010年到货的损失情况及损失金额,总计人民币38万元(详附信及明细表影印本),提交我方要求予以解决。

××公司每年经销我竹编金额约人民币770万元。过去,由于我公司产品质量不稳定,部分产品包装简陋,加上辗转运输,到货不免有破损、霉变、爆裂、油漆剥落、粘纸等情况。2009年2月28日客户就曾来信提出索赔,当时我方未予明确表态。现事隔多年,他们又对历年所到货的损失一并提出索赔要求。按照一般贸易惯例,显然不符有关索赔的规定。但考虑到双方友好的贸易关系,且过去到货又确有损失,对此似宜作出处理。我们建议:

(一)为鼓励××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对2003~2008年到货损失的38万元人民币给予30%的赔偿,计人民币11.4万元。××公司如有异议,赔偿金额可酌量增加,但最高不超过50%,2008年以前的损失不再予以考虑。

(二)上述问题打算在2011年4月20日杭州小交会上与客户协商解决。为顺利解决此问题,请总公司洽××公司协助一同做好客户工作。

上述意见当否?请指示。

××手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司来信,明细表影印件三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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