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扶贫脱贫〔2020〕1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产业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完善贫困地区乡村产业体系,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发展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贫困地区稳定脱贫致富的根本途径和长久之策,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瞄准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以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为方向,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带贫能力,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融合发展、竞争力强的贫困地区乡村产业体系,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产业基础。
在现有贫困地区乡村产业发展基础上,统筹产业规划布局,整合产业扶贫资源,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到2022年:
(一)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调减高耗低质低效农作物400万亩,基本实现优质高效农作物全覆盖,畜牧、蔬菜、中药材、果品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70%提高到75%以上。
(二)发展质量明显提升。设施农业比重由23%提高到27%以上,绿色有机农产品数量增加60个、达到400个,品牌农产品平均溢价率增加5%,由35%提高到40%以上。
(三)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率由61%达到65%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人数达到1亿人次以上,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乡村产业在构建长效防返贫机制、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突出优势特色,培育高质量乡村产业
(一)调优乡村产业结构。依托农业经济地理区域,调优贫困地区产业,建设设施蔬菜、特色杂粮、道地中药材、燕山板栗、太行山优质苹果等21个特色产业带,到2022年调减贫困地区高耗低质低效农作物400万亩,畜牧、蔬菜、中药材、果品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5%、达到75%以上,设施农业比重由23%提高到27%以上。每个贫困县培育1~3个特色鲜明、带贫面广、竞争力强的特色主导产业,每个主导产业培育一个精品园区,每个贫困村发展一个农户广泛参与的特色主导品种。强化节水导向,贫困地区季节性休耕和旱作雨养面积分别达到175万亩和140万亩。积极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到2022年花卉苗木、林木种苗面积分别达到30万亩、60万亩。
(二)打造特色高端农业。创建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基地,按照“十个一”(一个产品、一个特优区、一个精品园区、一个龙头、一个品牌、一套标准、一支队伍、一个方案、一个专班、一套支持政策)路径,围绕特色农产品,打造25个科技高端、标准高端、品质高端、品牌高端的示范基地,达到“全国先进”,引领贫困地区乡村产业发展。拓展功能农业,统筹开发利用功能农业资源,以富硒小麦、富硒玉米、富硒杂粮、富硒马铃薯、富硒鸡蛋及富硒蔬菜开发为重点,在石家庄、邯郸、邢台建设天然富硒产业示范区,在承德、沧州等地建设外源硒产业示范区。
(三)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储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设施,提升产后处理能力,每年新建100个以上产地初加工设施。支持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发展精深加工,每县重点培育一个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全省贫困地区重点培育20个年产值超10亿元的加工集群。支持晨光生物、禹德农业、河北“泥河湾”等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提高产品附加值,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设“中央厨房”,以会员配送、门店直供、商超销售、配料加工建设为重点,鼓励发展农产品生产、保鲜及食品加工、直销配送或餐饮服务一体化经营,服务京津、雄安新区等城市居民终端消费需求。
(四)培强壮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依托旅游发展大会,推动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成片开发乡村旅游,重点打造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建设一批特色小镇,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积极发展民宿、康养等高端旅游产品,开发山水人家、文化老家、草原牧家、休闲渔家、田园农家等旅游品牌。支持杂技、太极、民间音乐舞蹈等传统文化艺术进景区。到2022年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数突破1亿人次,实现综合收入220亿元,带动就业50万人。
(五)巩固提升乡土产业和光伏产业。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深挖文化内涵,狠抓产品设计包装,提升产品质量,因地制宜发展石雕、年画、剪纸、黑陶等小宗类、多样性乡土特色产品,精心培育河北工匠和知名品牌。扶持家庭手工业,提升扶贫车间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箱包皮具、纺织服装、家具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到2022年每个贫困县建设1个以上乡土特色产业园区,打造1~2个“土字号”“乡字号”品牌。加强光伏扶贫项目后期运营管理,及时足额发放财政补贴资金,完善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三、突出提质增效,完善全链条经营体系
(一)开展农业大招商。立足资源禀赋,围绕全链条需求,聚焦重点领域,以高科技、高质量、高成长性为标准,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平台招商、专题招商、特色招商等活动,引进一批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农业大项目,年均引资额不低于100亿元。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选准主导产业,开展有序竞争,构建特色突出、错位互补的产业招商新格局。
(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帮助破解融资、用地、品牌等制约因素,到2022年贫困地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由256家增加到312家,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由101家增加到131家。实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贫困地区新增省级示范社147家、示范家庭农场300家。大力发展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每个贫困县要培育1个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22年贫困地区联合体总数由92个达到142个。推动贫困户以资金、土地、农宅等资产量化入股经营,使更多贫困农户成为有租金、股金、薪金收入的“三金”农民。创新推广政府+科技+金融+公司+农民合作社+贫困户“六位一体”等经营模式,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嵌入长效产业,靠勤劳脱贫致富。
(三)发展高效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向贫困县倾斜,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到2022年贫困地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到3000家,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3%以上。
(四)实施“千企帮千村”行动。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发展特色种养和农产品加工业、工业企业通过资产入股、商贸流通企业通过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旅游企业通过帮助发展乡村旅游业,把贫困户嵌入产业链条,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联结,抱团合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引导民营企业按照“企业自愿、量力而行”“互惠双赢、共建共享”的原则,创新扶贫模式和途径,加大对结对贫困村的帮扶力度,采取产业、就业、消费、公益等形式,提高帮扶质量。
四、突出创新提升,完善科技服务体系(www.daowen.com)
(一)打造科技创新载体。积极引进院士专家,每年新建1~2个院士工作站。依托重点实验室、育种创新基地、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建设农业研发中心32个。健全19个省级产业创新团队,围绕关键环节开展科技攻关。建设120个农业创新驿站,推广“十个一”服务模式(一个特色优势产业、一个高层次专家团队、一个产业承接平台、一个研发推广中心、一支技术推广队伍、一套标准化技术体系、一个精品品牌、一笔专项经费、一套绩效目标、一套运行机制),做到贫困县全覆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设立科技中介机构,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转化应用。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基地)100家、“星创天地”220家、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250家,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1500项以上。
(二)完善科技人员下乡服务机制。健全“县组团、乡建站、村派员”机制,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每年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对62个贫困县和206个深度贫困村,开展入村入户技术指导。每年遴选特聘农技推广人员310名,实现62个贫困县全覆盖,开展一名特聘农技员对接1个扶贫企业、实施1个扶贫项目、指导帮扶10个贫困户活动,切实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贫困户生产经营技术难题。
(三)健全农业科技信息化网络。发展智慧农业,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在乡村产业中的推广应用。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农技推广云平台,通过配备终端、网络书屋、微信公众号、手机APP、12316等及时指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安排农业生产、解答技术咨询、推送科技信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在平台上发布、展示、交易。到2022年贫困地区农技推广云平台注册用户达5万人,建立益农信息社1万个、农业科技书屋2万个。
(四)提升农民技能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创建返乡创业园,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开展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乡村旅游服务人员等培训活动,提高贫困户就业创业技能,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艰苦创业、勤劳脱贫精神,全省每年培训2万人;开展电商培训,到2022年完成电商培训5万人次以上。
五、突出质量标准,完善品牌营销体系
(一)严格质量标准。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建立县级食品安全质量检测中心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贫困地区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到70%以上、产品总体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畅通物流渠道。构建环京津鲜活农产品1小时物流圈,完善果蔬、肉类、水产品等农产品的冷链配送体系。统筹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石家庄、邯郸、保定等地布局一批骨干批发市场,在张家口、承德、保定等地规划一批产地集配中心。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支持建设北京新发地河北省优质农产品展销中心,拓宽优质农产品进京入津渠道,促进扶贫产品直营直销。实施“快递下乡”升级工程,实现与干线运输网络有效衔接。
(三)强化产销衔接。鼓励贫困地区建立营销体系,加强与批发市场、城市超市对接合作,开展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进社区、进超市、进机关、进学校、进饭店、进企业”活动。依据质量标准,实施统一种养、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形成规模优势,增强扶贫产品议价能力。建立产销联盟,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供销社信息化升级改造。创新销售模式,结合河北农产品品牌万里行、中国国际农交会等,举办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系列活动,依托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建立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特色馆,打通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渠道。到2022年贫困县网络零售额由206亿元增加到230亿元。
(四)强化品牌培树。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目录,强化品牌设计、品牌提升、品牌宣传,支持每个贫困县培育1~2个区域公用品牌,集中打造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到2022年贫困地区认证绿色食品达到340个、有机农产品60个、认定地理标志农产品20个。支持贫困地区在中央、省级媒体上进行产品宣传,组织开展“河北省品牌农产品创新创意设计大赛”“我为家乡农产品代言”“我为河北农产品讲故事”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扩大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脱贫攻坚期内,省级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高于中央财政补助增幅,省级资金占中央补助资金比例不低于40%;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用于贫困县的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为加快完善乡村产业体系、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足够资金支持。
(二)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县域金融机构新增贷款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重点支持乡村产业体系建设。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定价机制,深贫地区扶贫再贷款占比高于全省上年同期水平。开展地押云贷、林权抵押贷,推广承包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依法抵押贷款,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完善金融支农、“政银担”支农机制,实现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精准对接。用好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撬动合作银行贷款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增强金融防风险能力。
(三)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在乡镇、村庄规划中预留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优先乡村产业申请使用。深贫地区补充耕地指标优先用于省内流转。对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进一步完善农业用地管理办法,适当放宽农业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解决园区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难题。
(四)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依托省级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建立乡村产业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定期发布价格、供求信息,指导贫困地区防范市场风险。完善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财政支持奖补政策,并给予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开发针对性强、保障范围广的自然灾害险、特色产品险、农产品价格和收入险等险种,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提供多层次风险保障。
七、突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乡村产业的重视和支持。省直有关部门要编制完善产业专项指导方案,指导市县抓好落实。市级党委、政府要建立乡村产业工作推进机制,制定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党委、政府承担乡村产业发展主体责任,制定乡村产业体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完善产业扶贫到村到户清单和台账制度。每个县要建立“一个产业一个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做到有任务、有指标、有责任、有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营造良好氛围。认真总结乡村产业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挖掘产业扶贫典型案例,把先进经验和成功范例提炼出来,通过现场观摩、对标交流和展览推介等活动进行推广。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传播渠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为完善乡村产业体系、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大对贫困地区乡村产业体系建设的调研指导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脱贫攻坚期内列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2020年后列入乡村振兴考核,重点考核乡村产业体系完善和建设投入、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和贫困地区产业增收等情况,促进贫困地区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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