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作为通过市场交易来组织生产的替代物而出现的。在企业内部,生产要素不同组合中的讨价还价被取消了,行政指令替代了市场交易。[1]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科斯从交易费用和企业效率的角度探讨了企业的定义和性质。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环境的确立,出现了多种企业类型。在经济学研究中,有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成熟企业、创新型企业、创业企业等,它们之间的内涵和外延有不少重叠的地方。到底什么是创业企业?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定论。创业企业的英文是“new ventures”[2],包括两层意思,一层是指新兴的企业,另一层是指面临风险的企业,大体概括了此类企业的阶段和经营环境特征。需要说明的是,创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界定有所不同。关于创新型企业,周寄中等(2013)认为,创新型企业是以其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依靠创新管理与文化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在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对技术创新具有较高依存度的企业。其评价指标由4个定量指标和1个定性指标构成。根据指标测算的排名靠前的创新型企业包括华为、中国移动和中石化等公司。从涵盖的公司来看,创新型企业和创业企业有着截然不同的界定标准。
关于创业企业的界定,理论界莫衷一是,主要以企业年龄作为衡量指标。姜翰等(2009)认为创立3~4年的企业为创业企业。吴晓晖和叶瑛(2009)认为创立4~5年的企业为创业企业。创业企业基本属于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国内外官方有不同的明确的界定。欧洲发展机构(ESA)把中、小、微企业分别界定为:中型企业,员工数不超过250人,年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欧元;小型企业,员工数不超过50人,年营业额不超过1000万欧元;微型企业,员工数不超过10人,年营业额不超过200万欧元。[3]美国成立小企业管理局(SBA)来帮助和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并没有明确界定企业类型,主要为新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并为小企业提供贷款、政策和咨询等服务。[4]中国工信部联合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011年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分行业从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两个方面明确界定了中、小、微企业类型。[5]有的文献(郝敬鑫和杨忠,2012)从企业发展阶段来看创业企业,认为相对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创业企业应界定为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企业。有的文献(吴翠凤等,2014)从企业特征出发把创业企业定义为“两高六新”,即高成长性、高科技含量、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现有文献都是从某一维度界定所有类型的创业企业。本书认为,创业企业应该避免从单一维度,而应当从多个维度去界定。本研究中的创业企业是指成立时间短、职工数较少、资产规模小的企业,具体定义为:处于成熟期之前的一定规模以内的中小企业。(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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