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国民政府急忙派遣大批人员到沦陷区“劫收”。宋子文以自己控制下的国民政府农林部、经济部的名义,于1946年1月1日建立了蚕丝专业垄断机构——中国蚕业公司。这是一个专为官僚资本服务的,对蚕丝业握有生杀大权的公司。该公司一经成立,立即着手接收了日伪华中蚕丝株式会社全部资产,净值为法币411080438168.08元,华中蚕丝公司在江苏各支店的财产,共计法币1568387931元。其中原料财产最多,价值为法币660243561元,其次为建筑财产,法币438199075元,第三是机器设备,价值为法币185852300元(详见下表)。
表9-1 华中蚕丝公司各支店财产评价表 单位:元
中蚕公司的资本总额除接受江浙皖敌伪资产外(实际是日伪华中蚕业公司资产),另由农林、经济两部拨款法币5亿元。该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外滩汇东大楼,下设无锡、杭州、嘉兴、青岛、广东5个办事处。中蚕公司经营范围有蚕桑饲育栽培、烘茧缫业、丝织、产品运销、蚕丝事业学术研究、辅导奖励民间蚕丝事业。从中蚕公司组建经过、资本构成及经营范围看,该公司明显是官僚资本控制丝绸业的垄断机构。(www.daowen.com)
中蚕公司作为国家经营的公司,在抗日战争胜利后本该扶植丝绸生产,使中国丝绸重振雄风,但中蚕公司却“窃辅助之名,行摧残之实”。以蚕茧为例,1946年春的鲜茧,中蚕公司规定每担法币10万元,而实际收购价往往低于法币7万元,当时蚕农育蚕成本每张种至少要法币15万元,蚕农辛苦一番,不仅本捞不回来,还要贴本一半以上。再如,1946年中蚕公司贷款法币200亿元给丝厂商购茧缫丝,然而大多数款项贷给了与中蚕公司有特殊关系的丝厂商,以移作投机囤积及高利贷之用,真正用于购茧者甚少,而对正当厂商申请的贷款,则吹毛求疵,刁难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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