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江苏丝绸业的发达,带来了国内外市场的扩大,商品贸易也随之扩大。就国内市场而言,江苏的丝织品几乎行销全国。
吴江盛泽是第一亮点。这一区域的丝织品“天下衣被多赖之,富商大贾数千里辇万金来买者,摩肩联袂,如一都会焉”,可见当时绸市之盛况。
苏州是另一亮点。这个地区的丝绸,品质极佳,其绫罗绸缎“转贸四方”。苏州的织造技术先进,丝织品产量高,本地所产生丝往往不敷需要,因此民间常向湖州地区购买。官营织造所需的丝经更是每年“向系差委司库等员,带通书役,前往浙省之杭嘉湖三府,按照时价,公平采买,以供织作”。
南京再为一亮点。这个地区的丝织绸缎所需要原料也往湖州购买生丝。乾隆时,南京的丝商曾携万金至浙江德清新市镇购买丝经。南京的丝织品长期享有“江绸贡缎之名甲天下”之美誉,销路极广。“北沂淮泗,达汝洛,趋京师;西北走晋绛,逾大河,上秦陇;西南到巴蜀,抵滇黔;南泛湖湘。舟车四达,悉贸迁之所及耳。”
江浙丝绸交易不断。除江苏的丝商前往浙江购买丝经外,浙江的丝商也间道运往江苏出售。例如,浙江余杭的丝经“例由官塘河至亭子衖,挑运大关输税,入城货卖,此定例也。访闻余邑如此,有等不法奸脚牙人兜揽大起丝货,包雇车辆以及挑驼,越道经由千秋岭、独松关等处,绕境以达江宁”。可见长途贩运之景观,且江宁的绸缎销路经久不衰。同治时,其销路“北趋京师,东进高句丽、辽、沈,西北走晋、绛,逾大河,上秦、雍、甘、凉,西抵巴蜀、西南之滇黔,南越五岭、湖湘、豫章、两浙、七闽、沂淮泗、道汝洛”。
南京云锦的贸易很红火,少数民族尤其喜爱云锦。云锦在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地畅销不衰。除了因为少数民族人民崇尚云锦的华美外,还因西北地区多沙漠,气候干燥,风沙大,云锦服饰沾了沙土和灰尘,拍打几下即可弹尽,华丽而实用。当时北京和张家口是云锦销售的集散地,该地区的绸缎商号经营云锦利润丰厚,常年到南京采购。有的在南京设立采购分号,派人常驻,坐地收购;有的向织造机房定织各种花色的云锦匹料,运往北京、张家口销售。少数民族的官家或民间也每年派人去北京、张家口采办,有的通过北方经营的专号向江宁机房定织,或直接到南京向大的账房购买现货。据业内人士说,西藏地区每年到北京采办云锦数量相当大。前藏通过驻北京雍和宫的“扎萨喇嘛”采办,后藏通过驻北京皇寺的喇嘛采办。青海、西藏、蒙古等地区的“呼图克图”(活佛),各大寺庙的喇嘛,每每到北京也都要采购一批江宁云锦等丝织物带回。由此,每年从北京、张家口等地转销出去的各种云锦和其他丝织品甚为可观,就销售比例而言,蒙古地区约占60%,北京及西藏、青海、甘肃、新疆、西康等地约占40%。(www.daowen.com)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回、汉行脚商人从北京将云锦贩运到少数民族地区,用云锦换回羊毛、毛皮等当地名贵土特产品,其销售的方式是“以物易物”“协议论值”。由于交通极为不便,贩运一趟不仅时间长,而且非常辛苦。例如去西藏,有3条线路:一条由北京出发,经宁夏、甘肃、青海入藏,骑牲口要4个月时间;第二条也从北京出发,经四川,去西康,由康定入藏,但也要4个月时间;第三条虽路线长,但时间短,即由天津乘海船至香港,经印度入藏,约40天左右,这条路线时间虽短,但费用较大,所以,当时的行脚商贩一般还是走前两条路线。当然,由于当时运输条件的限制,每次贩运物品的数量很有限。
明清时期,由于东洋、西洋交通贸易渐行发达,国内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商民对海外贸易的要求愈来愈迫切。明代航海家郑和在永乐年间七下西洋,先后到亚非30多个国家,交易许多金银、丝绸、瓷器等珍贵货物,海外贸易渐次扩大。同时,明朝政府也采取措施,恢复了洪武年间废止的广州、泉州、宁波三个市舶司,以管理对外贸易事务。丝绸一直是我国重要的输出物资之一,中国丝织品在海外一直享有盛誉。傅元初在《清开洋禁疏》中说:“海外之夷有大西洋、东洋。大西洋则是暹罗、柬埔寨诸国……而东洋吕宋,其夷佛朗机也……是两夷者,皆好中国绫、罗、杂缯。”当时的日本国与我国的贸易关系紧密。明初,日本使臣从宁波至北京,沿途在杭州、南京、扬州等地从事贸易活动,他们向中国输入的商品主要是铜、硫黄、苏木、漆器、刀等,而我国向日本输出的是丝绸、金银、名画、书籍等。明宪宗成化三年至成化四年(1467—1468),日本国内兵乱,四民失业,各地养蚕不振,生丝减产且品质粗恶,需要大量中国生丝。又据日本木宫彦所著《中日交通史》记载,万历四十年(1612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朝与日本商船26艘至长崎输入生丝26万余斤。江浙是丝绸生产重区,输出的丝织物自然很多。日本元和二年(公元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以后,中国输入日本的商品中,白丝和丝绸布匹占70%。当时江苏输入日本的丝和丝织品有:白丝、绫子、纱绫、绫机、罗、纱、、闪缎、南京缎子、锦、南京绡(生绢)、金缎、五丝、捻线绸、绢绸、丝绵、丝线。浙江输入日本的丝和丝织品有:白丝、绉绸、绫子、绫纨、纱绫、南京缎子、锦、绵、罗、南京绡。
清初,朝廷对外贸易控制很严,出口的商品须经广州洋行之手,因此丝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拓展受到限制。但在仅有的出口商品中,丝织品仍占主要地位。广州的十三行是大宗丝织品出口海外的主要洋行。“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可见当时官、民争相通过十三行出口丝织品的景象。此外,江苏丝织品出口还可从造船业发达上看出。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仅江苏一地的船厂,“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其余悉卖在海外,齑银而归”。当时船的载重量,大的可载万余石,小的可载千余石,载重量如此大的船出海贸易,江苏产的丝织品当然是大宗。同时,外国商船到广州,也以采购丝织品为主,江浙商人见有利可图,从本地贩运丝织品至粤,卖于广州十三行,转售外船,比将丝织品运往日本等处,“多获利三四倍,少则亦有一二倍”。
据清《皇朝文献通考》记载,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江苏巡抚陈宏谋说:“采办洋铜,向系置办绸缎丝经,并糖药等货,前往日本易铜。”以丝织品易铜有规定,“每船搭配三十三卷,分装十二船”,以后均循此为例,官商船去日本易铜一律搭配绸缎。然而,丝经和丝织品大量出口,曾引起江苏丝织原料缺乏,丝价昂贵,机户倒闭,机匠失业。苏州织造安宁对此警告说:“若不早为节制,恐将来军民益困,所关似非浅鲜。”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政府严令江浙两省地方官员查禁丝经违法出洋,倘若有私自出洋者,重者罚充军边戍,轻者徒刑3年。但效果并不佳。嘉庆、道光年间,清政府为需铜等物资,在江浙设置了官商船,从事向日本每年输出大量丝织品货物以换取铜等物资的活动,因此,实际出口的丝织品有增无减。据林则徐估计,至鸦片战争前夕,我国丝织品、茶叶、大黄三项,每年出洋贸易约抵七八百万两。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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