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先反映在丝织技术的提高和丝织品种的改进上。官营织造旨在满足朝廷贵族奢靡需要,其丝织品质、花色品种的要求都比民间高。明朝规定:“凡局院成造缎匹,务要紧密,颜色鲜明,丈尺斤两,不失原样。”清朝也规定,官局所织缎匹,“务要经纬匀停,阔长合式,花样精巧,颜色鲜明”。特别是“织锦妆花之丽,五彩闪色之华”的龙袍,“一袍费至百余金,一匹价可十余两”。织造这种“针指结龙凤之奇形,式样费机杼之巧指”的缎匹,需要在机张设置、织工搭配、图案构思、花本设计乃至织造工序等方面进行合理、科学的安排调度。
以结花本一道工序为例。“画师先画何等花色于纸上,结本者以丝线随画量度,算计分寸杪忽而结之,张悬花楼之上,即织者不知成何花色。穿带经,随其尺寸度数提起衢脚,梭过之后,居上花现”,可见技术要求之高。
因此,相较官织可以集中大批技术娴熟的工匠不惜工本织造,民间丝织业必然力所难及,这就是所谓“上用龙袍及各样新出细巧花样颜色,总非民间所易知”的缘故。
民间丝织技术在官织织造技术不断提高的促进下,发展也很迅速。如明代苏州织造的海马、云鹤、宝相花、方胜等锦,“五彩炫耀,工巧殊过,尤胜于台”;“宣德间尝织昼锦堂记,或织词曲,联为帷帐,又有紫白落花流水,充装潢卷册之用”,令蜀锦自惭逊色。到清代更是“精妙绝伦,殆人巧极而天工错矣”。纻丝,“有素有花纹,有金镂彩妆,其制不一,皆其精巧……上品者名清水,次冒料,又次例挽”;清代时“所制上供平花、云蟒诸缎,尤精巧,几夺天工”。绢,有生绢、熟绢、花绢,稍厚而密的罗底绢,以及用白生丝绢织成缜密如蝉翼、幅广至4尺的画绢。以上种种,足见官局织造技术对民间织造技术影响之大。
此外,浙江的湖州也是蚕丝重镇,其织造“技巧之精独出苏杭之下”,原因就在于明代官营织造没有苏、杭那样显赫,清代又未设立织局。再说吴江县的盛泽、震泽、新城、濮院、王江泾等镇以及周边的南浔镇、嘉兴府都是丝织重镇,但织造技术也远远不如百里外的苏州城。江苏丝织业发展进程表明,江宁、苏州的丝织业在明、清时代一路领先,官营织造的存在和作用是一个重要原因。
官营织造在生产方式上对民间丝织亦有影响。如前所述,明代领织是按“预领丝料”和“领取银价”两种方式进行的。由官局预发丝料给机户,对领织的小生产者来说,就可以不必为缺少资金无力购丝而发愁,即使在经济境遇恶劣情形下,也可以免除破产之危险。这样的小机户,通过领织获得微薄报酬,赖以维持简单的再生产。“领一段料,举家惊持,妻络子馈,日工夜缩,所系者一月四斗”的历史记载反映了这一情况。而对于较为富裕的机户来说,从官局预领丝料,可减少生产资金,尤其是原料资金的投入,减少因买丝而支付的劳动人手和运输设备等,这样就能增加雇工人数,扩大生产规模。其实,这种形式很短暂,不久就被“领取银价”所取代。领织者先向官局预领织造缎匹的银两,自己买丝购料,织造完毕上交。这种形式,不论是自织还是雇人织造,都无须改变生产方式。(www.daowen.com)
图5-24 清代苏州织造局染色图
图5-25 清代苏州织造局摇纺图
清代的“买丝招匠”形式与明代的“领织”形式有所差异。清代的领织机户既要应付官差,又要维持自家的织机运转,当然,可随时雇募劳动力。
比较官营领织形式和民间私营作坊形式的优劣,领织者当然乐于参与官局生产形式,担当起官局购买丝料的职能,发放丝料给织造生产者,改作坊生产为领织生产;同时,让织工在自己家中织造,不增加资金就可以获取更大效益。这样,领织机户由官营织造的中间人,变为民间织造的承包人。因此,在官营织造的推波助澜下,明清时代的江苏民间丝绸业织造技艺更臻精娴,丝织品“奇巧日增,不可弹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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