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官营织造规模庞大,分布区域广,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系统。“明制:两京织染,内外皆置局。内局以应上供,外局以便公用。南京有神帛堂、供应机房;苏杭等府亦各有织染,岁造有定数。”从《明史》这段记载来看,中央系统的织染机构有二,北京的外织染局和南京的内织染局,且设置了神帛堂和供应机房。至于地方系统,根据《大明会典》记载,共有22处之多,即浙江的杭州府、绍兴府、严州府、金华府、衢州府、台州府、温州府、宁波府、湖州府、嘉兴府;直隶的镇江府、苏州府、松江府、徽州府、宁国府、广德府;福建的福州府、泉州府;山东的济南府;以及江苏布政司、四川布政司、河南布政司。
可以看出,地方系统的织染机构,以江、浙为多,浙江10处,江苏次之。但就规模、作用、声望而言,无论中央还是地方系统,江苏为最。因此,明代的官织机构虽然全国有20多处,但经营的重心在江南,并且以南京、苏州、杭州三地为中心。
南京织染局,亦称南局,即江宁织染局,隶属于工部。额定织机300余张,军民人匠3000余名。嘉庆七年(1528年)清查时,尚存留军民人匠1317名;嘉靖四十年(1561年)存留官匠1461名;隆庆元年(1567年)存留官匠1420名。
南局的生产每十年一题,料造进宫各色绢布50000匹,其中阔生绢染练生熟绢20 000匹,白布16 000匹,苧布14 000匹。嘉靖十四年(1535年)以后,改为七年一题;至隆庆四年(1570年)仍旧恢复以十年为例。各类制品每年织造5000匹,绢占2000匹。
南京织染局的地点,在今南京玄武湖,根据《明史·食货志》的记载:“洪武时,置四川、山东诸行省,浙江绍兴织染局。又置蓝靛所于仪征、六合,种青蓝以供染事,未几悉罢。又罢天下有司岁织缎匹。有赏赉,给以绢帛,于后湖置局织造。”这里的“后湖”就是指南京玄武湖,“置局织造”则指明初在南京设立的内织染局。
南京除设立织染局,还设有神帛堂和供应机房。
神帛堂的主要任务是织造用于各种祭祀内容的绢帛织品,以供官府调用,也称为“神帛诰命堂”。神帛堂设织机40张,人匠1200余名,每10年一次料造,供织帛13690段,每年织造1369段。
神帛堂地点似在今南京后宰门,《续纂江宁府志·秩官》记述:“神帛诰命堂,向在皇城后载门内。”这里的“皇城”指的是明初南京城东的“紫禁城”,即现在南京午朝门明故宫一带;而“后载门”即今南京后宰门。《同治上江两县志·秩官》中也说:“往时又有神帛堂,在驻防城北安门内。”这里的“北安门”在“紫禁城”的北面。据以上史料,大致可以推断神帛堂的地点在今南京城东,南京博物院后面的后宰门附近。
根据“原备不时织造,工料取之南工部”的记载来看,供应机房并不是经常性的生产单位,可能是专门承造临时性派织任务的单位。但自万历以来,派织浩繁,南京的“内织染局与供应机房,岁费数万金”。供应机房由“原备不时织造”的临时机构成了维持经常性生产的单位。(www.daowen.com)
供应机房的地点,史载有两处,一处是竺桥,一处是汉王府。
根据明万历年间修撰的《上元县志》所附“京城图”上面标注的供应机房方位,在今逸仙桥以北的竺桥附近。可以佐证的还有清代《同治上江两县志》卷二十七所附的江宁织局地点图,在“标志2”处,标有“竹桥小织造”字样,“竹桥”即“竺桥”,与明万历《上元县志》吻合。因此,供应机房在南京珠江路东头与龙蟠中路相交处的竺桥附近。
根据明司理太监刘若愚的《酌中志·内府织掌》记载:“南京供应机房太监一员,则本库外差,有敕谕关防,所谓汉府织造是也,其署汉庶人高煦遗址。”供应机房所在地为明代汉王府。所谓“汉王”,系明初封陈友谅之子陈理为汉王,建府邸西华门外,后迁徙高丽。永乐时又封其子高煦为汉王,居住原来府邸,后高煦被废,府邸遗址即改为供应机房。
汉王府在今南京总统府以东汉府街一带,竺桥是今南京珠江路东头竺桥,虽然相邻,却是两个地点。不过,据以上情况看,供应机房最初的地点在竺桥,明后期,汉王被废,才在被废遗址上改做供应机房。
明代地方系统官营织造最具代表性的为苏州织染局。其他地方织局岁造的缎匹不供皇室,主要用于赏赐及“以待四夷”。而苏州织染局则以皇室用缎匹为主,生产的丝织品“只供内府之用。赏给诸项,概属之府,而局不与焉”。
苏州织染局于洪武元年(1368年)建立,洪熙元年(1425年)扩建,局址在天心桥东(今苏州市人民商场一带),到16世纪60年代末,尚有房屋250间,内织作87间,分为6堂,东纻丝堂(天字号)48张织机,西纻丝堂(地字号)24张织机,纱堂(元字号)42张织机,横罗堂(黄字号) 18张织机,东后罗堂(宇字号)24张织机,西后罗号(宙字号)17张织机,共设织机173张。除织作外,还有掉络作、染作、打线作72间。
苏州织染局每年规定皇室用纻丝1534匹,闰月时加织1673匹。织局设置各种官役:大使1员、副使2员以及司史、堂长(均不给粮);工匠分为写字、高手、扒手、染手、接综、掉络、接经、画匠、花匠、绣匠、折断匠、织挽匠等(每月每名给粮4斗)。此外,苏州还有卫军匠(每月每名给粮8斗)。根据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记载,当时在织局工作的各色人匠有667名,并起用苏州卫军匠13名。
明代的官营织造,每年有缎匹定额的织造任务,然而,由于统治者的奢靡和赏赐的无度,正常的定额缎匹根本无法满足统治者庞大的消费需要,因此在定额之外,往往以“添派”的名目增加织造缎匹,且增加的数目远比定额数大。据官府的报告,明代“累朝制造缎匹不过三万匹,上用赏赐,俱在其中”,“一岁所造,供费有余”。但自天顺四年(1460年)起,“添派”日益增多。据史载:“天顺四年,遣中官往苏、松、杭、嘉、湖五府,于常额之外增造彩缎七千匹。工部侍郎翁世资请减之,下锦衣狱,谪衡州知府。增造坐派于此始。”一次增造7000匹,数量之大,而请求减少的官员,还落得个下狱降职的处分,可见统治者滥用丝织品的无度。至此后,“添派”就一发不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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