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买“保险”就像“买房买车”一样成为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之后,读懂“保险合同”也随之成为生活必备常识之一。但是,很多人对厚厚保险合同中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莫名其妙的数据和表格很是头痛。
于是,落实保单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几个细节就显得特别重要。
一是填写投保单时,必须仔细认真核对,特别是针对健康状况告知里面。
二是收到保险合同后,应确定理解了保险责任,必要时可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向保险公司咨询,向其他代理人或律师请教。
三是仔细查看保险合同中的内容是否和代理人述说的一致,如果有疑问,应及时提出质询。
四是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充分享受犹豫期赋予的权利。
五是一旦想退保,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
六是保险单是购买保险和拥有保障的重要凭证,应妥善保存保险单,并记下公司名称、险种名称、保单号码及保险金额。如有遗失或损毁,应及时申请补发。
七是将投保情况告诉其家人和亲朋好友(特别是受益人),避免无人知晓。(www.daowen.com)
八是及时办理银行转账的授权,避免因为耽误缴纳保费,而致使保险合同失效。
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责任归属、赔偿金额的多少发生争议,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用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来处理:
(1)协商和解
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
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目前,我国对经济合同的争议实行二级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服,可在接到二级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审判判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是以第三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公断,因而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属于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决后,保险人拒不履行裁决,可以向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
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诉讼程序,对于保险纠纷予以审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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