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节基于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以及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实践,提出了针对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参考国家生态文明考核办法中定量指标和引导性指标两种考核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对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开发具有很好的规范引导作用。
本节基于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以及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实践,提出了针对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35个控制性指标和4个引导性指标(表2-7),共涉及11个领域,以确保项目达到生态文明的建设理念要求。控制性指标分为三个大类:生态环境健康、社会和谐进步以及经济蓬勃高效。考虑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和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均对地区的制度建设和生态文化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因此建立了区域协调融合的四大类引导性指标,主要用于引导项目实现生态、政策、文化、经济协调发展。
该指标体系参考国家生态文明考核办法中定量指标和引导性指标两种考核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对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开发具有很好的规范引导作用。本书提出的指标主要针对城市综合开发项目,所包含的范围更广,也更有针对性。相关指标如“水喉水达标率”等也更为先进,尤其是在温室气体排放、可再生能源、固废循环利用和水资源再生等方面。其中还包括促进能源和资源节约型生活方式的多项指标,例如对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绿色产品应用的规定以及对家庭水资源消耗和垃圾生成量的限制。按照本书所提出的建设目标,可以全面贯彻国家、地方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提升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品质。
表2-7 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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