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语里,与中文“权力”一词相对应的词语有两个,“power”和“authority”,分别从拉丁文“potere”和“autorias”演变过来的这两个词语尽管都能够被翻译为“权力”,但其所代表的意涵仍有一定区别,“power”往往指的是能够产生作用和影响的某种能力,而“authority”更多的与权力所能代表的权威、威信、影响力有关。
权力研究由来已久,古希腊的哲人就已经对权力问题进行了反复、深入的探讨。在柏拉图的《政治家》中,他在与异邦人的对话中将“权力”阐释成为一门“不同于其他知识”“统治其他知识”的“知识”,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政治学》中开始将权力与社会关系相结合展开论述。尽管他们的论述都是基于对国家、政治的实践和看法,但毋庸置疑的是,古希腊哲人对权力的分析为后来的权力研究打下了思想、理论和论述的基础。
权力概念有时还被某一种形态的狭义的权力概念所替代,例如政治权力、军事权力、经济权力等等,显然,权力的形式和范围是不断改变的,将某一种权力形态等同于权力是有失偏颇的。(www.daowen.com)
尽管权力研究已经久有传统,但直至今日,权力概念也仍然一直作为一个基础性问题被反复讨论。
有关权力概念研究的必要性,布鲁诺·拉图尔认为“权力是一种‘圆滑的和空洞的’术语”,并提出,“应当放弃权力的概念”(Bruno Latour 1986:266,278)[1];詹姆斯·马奇指出,“权力是一种令人失望的概念”,“它使我们令人惊奇地在各种关于社会选择的复杂体系的理性模式中几乎没有什么收获”(James March 1966:70)[2];史蒂文·卢克斯在《权力:一种激进的观点》中,问道:“当在如何界定与研究权力上面对着无穷无尽的争论时,我们是否无论如何都需要权力概念,如果需要,那么我们需要用它来干什么?”[3]事实上,他并非对权力概念研究提出异议,相反,他论述道,权力概念是“那些就其运用者而言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其恰当运用进行无休止的争论的概念之一”[4],“在社会生活中多大程度理解权力与如何定位权力依赖于你如何想象权力,所以这些争论才是非常重要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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