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市场结构分析
(1)行业市场集中度。
作为表示整个行业市场结构集中程度的测量指标,市场集中度被用来衡量企业的数量和相对规模的差别,能较为充分地反映市场势力,是一个重要的市场势力衡量指标。国家信息中心的监测数据显示,自2011年至2015年,排行前4位品牌的销售量占有率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整体比例接近或超过60%。这一数据表明我国家电行业目前的市场集中度较高。随着市场竞争的愈演愈烈,龙头公司在资金、技术、管理方面的优势趋于集中,市场集中度将在未来不停攀升。
(2)行业进入壁垒。
家电行业的进入壁垒体现为资金壁垒。家电行业是资金密集型制造行业,固定资产占有总资产的比重较大,资产专用性较强,进入者在初期需要投入大笔资金,而且投资周期较长。大规模的固定资本投入决定了家电行业较强的规模经济效应,存在规模经济壁垒。除此之外,家电行业还存在技术壁垒、渠道建设壁垒、政策法规壁垒等。这些进入壁垒是影响市场结构的重要因素,并且进入壁垒与垄断力量相联系。进入壁垒限制了潜在进入者的进入,从而减少了产业中厂商的数目,提高了这一产业的集中度并增强了该产业内大企业的市场控制力,从而易于形成垄断性的市场类型。
2.行业市场行为分析(www.daowen.com)
(1)价格竞争行为。
中国家电企业的价格行为有很大的相似性,基本上采用了低价竞争的策略。不可否认,激烈的价格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必然产物,对企业具有降低其成本的激励作用,有利于促进优胜劣汰的市场筛选并增加消费者福利。但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过度价格战往往容易使企业陷入囚徒困境中,而最后胜出的企业很可能在将对手淘汰出去后采取垄断高价的策略,最终造成消费者福利的损失。对于家电行业来说,几轮恶性竞争的价格战削弱了中国家电企业的持续发展动力和与他国家电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的能力。超低的价格不仅导致了短期内利润的下降,还会引起中国家电行业陷入“核心技术缺失—产品识别度低—削低价格—利润空间下降—技术创新资金缺乏”的恶性循环。
(2)合作行为。
与价格竞争相对应的是家电企业在技术研发、信息共享、营销推广等方面通过战略联盟、同业联合等方式建立的合作关系。近年来,这种合作行为越来越多地得到了体现。2010年,中国彩电企业合作组建的“专利池”正式运营。截至目前,中国彩电“专利池”中已包含2000余项专利。另外,中国家电企业在与外国企业的合作方面取得了进展,2011年,8000多项数字电视专利技术由汤姆逊全部授权给中国的8家彩电企业。客观而言,这些合作行为往往能降低参与合作企业的研发、营销成本,对产业绩效产生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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