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1 模型描述
在支持者估值服从连续分布的假设下, 若支持者B1 和B2 的估值分别为V1和V2, 且满足独立同分布的基本条件。 那么, 此时众筹成功的条件应是B1 和B2的估值都不小于两个阶段项目发起方的定价P1 和P2, 其概率是Prob{V1≥P1 and V2≥P2}, 此时, 发起方可以获得全部的众筹金额。 若众筹失败但B1 进行了投资, 则发起方仍可以获得筹资金额βP1, 其概率是Prob{V1≥P1 and V2 <P2}。 需要注意, 此情况发生的条件是B1 选择投资的期望效用不小于0。
根据上述分析, 项目发起方的期望收益可表示为
化简(4.8), 可以得到
将该结果带入(4.7), 可以将目标函数转化为:
最终, 项目发起方为了最大化其期望收益, 需要解决以下优化问题:
由于以上优化问题较为复杂, 难以直接求解分析。 为了得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结论, 我们在后文中只考虑两种较为简单的情形, 即支持者估值分布服从均匀分布和正态分布两种常见分布的情况。
4.2.2.2 支持者估值服从均匀分布的情形
在均匀分布下, 我们假设两个潜在支持者的估值Vi(i =1, 2) 服从[0, N]的均匀分布(N >0)。 那么, Vi 的密度分布函数为f(Vi) =1/N, 累积分布函数为F(Vi) =Vi/N。 由于Vi∈[0, N], 所以, 应有Pi∈[0, N], 以保证众筹定价在支持者估值的区间内浮动。
将累积分布函数带入(4.10) 式, 可以得到如下的优化问题:
求解上述优化问题, 可以得到如下定理。
定理4.2 当支持者估值服从均匀分布时, 项目发起方的最优定价P*1 可以在[2N/9, N/3] 上任意取值, =N/3, 相应的β* =2N/3P -2。 此时, 项目发起方的最大期望收益为π* =8N/27。
证明: 根据(4.11) 的优化问题, 容易求得:
进而发起方的期望收益可以写成:
对P2 求一阶导数, 结果为:
对P2 求二阶导数, 结果为:(www.daowen.com)
所以, π(P2) 是P2 的凸函数。 令一阶导数等于0, 容易解得=N/3。 进而可以得到:
将上述最优解代入目标函数中, 容易得到π* =8N/27。
证毕。
上述定理给出了当支持者的估值满足均匀分布时, 项目发起方的最优决策。该决策具有如下特点。
· 小于。 这意味着第一阶段的定价低于第二阶段, 能够更好地吸引潜在支持者参与到众筹项目中。
· 和β*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变化。 注意到, 越大, β*的取值越小。 这意味着, P1* 的值会影响到项目发起方所选择的众筹机制。 特别地, 当=N/3 时, β* =0, 此时两个阶段的定价完全相同, 发起方采用AON 机制;而P1* =2N/9 时, β* =1, 发起方应采用KIA 机制。
为了进一步验证上述结论, 我们设计了如下的数值算例: 取N 从1 到500,使用Matlab 工具求解优化问题(4.11) 的最优解、 、 β*, 以及取得最优解时的最大收益π*, 可以得到如图4.1 所示的估值服从均匀分布的最优定价与期望收益。
在该算例中, 我们选择 =5N/18。 注意: 的可行范围是[2N/9, N/3]。 从图4.1 中可以看出, 此时, 混合机制是项目发起方的最优选择, 即β*的取值大于0 小于1 (而且与N 无关)。 同时, 的值始终大于 , 这也验证了上述的结论。
图4.1 估值服从均匀分布的最优定价与期望收益
4.2.2.3 支持者估值服从正态分布的情形
这里, 我们假设支持者的估值Vi 服从N(μ, σ2) 的正态分布。
由于难以直接对模型进行求解, 所以, 我们通过数值算例的方式, 对项目发起方的最优决策以及相关的期望收益进行分析。 表4.3 展示了数值算例的结果。我们将算例划分为四组, 每一组中支持者估值的均值μ 固定, 通过变化标准差σ来分析发起方的最优决策。 需要注意的是, 支持者的估值Vi 通常应不小于0, 所以我们假设μ >3σ。
观察表4.3 的结果, 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①在μ 恒定的前提下, 当σ 增大, 即支持者的估值分布更加分散时, 若仍保持原来的定价, 估值高于该定价的支持者存在的可能性会下降, 这将降低项目的成功率。 所以, 为了维持较高的项目成功率, 项目发起方需要降低两阶段的定价, 获得的收益也随之下降。
②最优定价决策满足<<μ。 为了提高项目筹资的成功率, 两阶段的最优定价都低于估值分布的均值。 同时, 由于β*的存在, B1 投资的风险相对较大, 且B1 的投资对B2 的参与有正向激励作用。 所以, 为了在第一阶段鼓励潜在支持者参与众筹项目, 发起方设定的第一阶段定价应低于第二阶段。
③β*的取值具有双重意义。 如果β*太高, 会使得B1 承担的风险过高, 阻止其参与众筹; 如果β*太低, 又会使得发起方在项目失败时得到的收益减少。 根据数值算例的结果, 我们发现的β*取值范围主要集中在[0.4, 0.5], 处在中间水平以下的位置。 这说明了降低B1 承担的风险更为重要, 整体来说更有利于提高项目发起方可获得的收益。
表4.3 支持者估值服从正态分布时发起方的最优决策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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