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应当按照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并有至少三家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人参加投标。采购主管部门应当就集中采购的项目编制采购目录,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范围。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将投标企业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一般必须三家以上),主动邀请他们进行投标。邀请招标的原因一方面是所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只能向有限范围内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另一方面是进行公开招标所需要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即招标成本过高。所以对于采购规模较小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www.daowen.com)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或者重新招标没有成立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釆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客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程序是: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单一来源采购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五)询价
询价采购主要是指采购单位向国内外的供应商(通常不少于三家)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然后进行比较选择,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一般适应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某些急需采购的项目或招标谈判成本过高的项目,也可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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