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一下,辛辛苦苦与政府勾兑了很久的项目,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以及人力物力,最后在招拍挂阶段被其他人拍走,是不是很受挫?
所以,勾地的成败就在于设置条件,可以不排他,但一定要设置门槛,起码防止无序的竞价。这一点从一开始到最后都必须非常坚持,就算政府不愉快也要坚持,设不了条件意味着勾地的活可能会白干。
设置条件分为前置竞买条件及后置建设要求两类。
(1)前置竞买条件即竞买人报名资格,未达到资格或未提供相关材料无法报名,专门为开发商量身定制,是最强的排他手段。
很多人会问设些什么条件合适,其实浙江省早有答案,只不过是一份“前置竞买条件”的禁止清单,非常全面,但很多其他城市并没有禁绝,仍可以参考。(www.daowen.com)
201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宣布土地出让“六条禁令”。即:市、县政府不得违规在土地出让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中为特定竞买人设定六类前置条件。违反规定的要撤销公告,限期整改,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这些前置条件为:一是要求竞买人必须具备已建成项目达到一定数量的营业额、纳税额、产值等经营业绩;二是要求竞买人必须具备已建成项目达到特定规模或标准的营业规模(面积)、建筑规模、建筑高度等建筑业绩;三是要求竞买人必须在行业协会、媒体公布的行业排名中达到名次,或提供特定品牌、特定企业愿意入驻的意向书(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四是要求竞买人必须具有特定资质条件或提供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行业主管部门等的相关准入证明文件;五是要求竞买人必须是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或本市、县(市、区)企业;六是其他具有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
(2)后置建设要求即约定了项目本身的建设内容,增加了开发难度,本身不具有显著的排他性,属于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比如要求做多少酒店商业、约定自持比例、约定最小分割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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