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风险披露要求:如何合理量化风险并降低损失风险?

风险披露要求:如何合理量化风险并降低损失风险?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还是要对风险的内涵作一个界定,风险之所以成为风险,是因为搞不清楚情况,一旦出现问题,很有可能带来意料之外的损失。进一步而言,可以请转让方给一个能够兜底的时间,2年、3年都行,转让方的担保和承诺是受让方量化风险的一个抓手,当然受让方的商务条件和测算也要随着转让方的承诺而调整。

风险披露要求:如何合理量化风险并降低损失风险?

收并购项目,无论是前期洽谈时转让方的主动披露,还是后期尽职调查时的被动披露,对于项目所出现的风险该如何处理,都是洽谈过程中的焦点与难点。

在此还是要对风险的内涵作一个界定,风险之所以成为风险,是因为搞不清楚情况,一旦出现问题,很有可能带来意料之外的损失。如果风险能完全量化,那么风险就不成为风险,而只是一个浮动的成本项目罢了。

所以,我们在评估收并购其风险的时候,第一要务就是做到能讲清楚。如果能把风险从头到尾讲得明明白白,那其实就算是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的现状转让,我们也能做到胸有成竹。

那么,风险量化到什么程度才算合适呢?

1.能讲清楚到底要耽误多少时间

以动迁时间为例,很难确认动迁的具体时间,现实工作中动迁时间延期的比比皆是,如果转让方在洽谈中表示大概1年内能动迁完毕,那实操中可以逼一下,建议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约定超过1年的话转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转让方不愿意承诺,那么口说无凭,受让方也没法相信1年内能动迁完毕。进一步而言,可以请转让方给一个能够兜底的时间,2年、3年都行,转让方的担保和承诺是受让方量化风险的一个抓手,当然受让方的商务条件和测算也要随着转让方的承诺而调整。(www.daowen.com)

2.能讲清楚到底要损失多少金钱

以动迁金额为例,不可预见性也很强,如果转让方洽谈中表态了一个大致的数字,那受让方也可以请他写入协议中,进行包干制,赚了都是他的,少了他要补,看他愿意承担多少,受让方锁定自己的成本,对方动迁的钱也能赚一点。否则这一块就敞口了,一旦收不住就是大问题,请转让方包干也算是量化受让方未来的动迁风险。

3.能讲清楚合作方对其承诺风险事项到底有没有担保能力

很多风险能不能量化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量化完毕之后,根据常规的洽谈结果,大多数情况下风险都是需要转让方去承担的,这个时候就也要讲清楚合作方有没有承担或者担保能力。如果没有承担或者担保的能力,其实这些风险都是敞口的,在转让方作为第一道防火墙违约认罚之后,溢出的多余风险最后还是要由受让方去承担。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项目已经资不抵债,就算计算溢价也就刚好把债务还清,项目的转让方已经失信,不具有任何支付能力,那所有的风险事项就算转让方有意愿承担责任,他也没有能力兑付可能有的违约赔偿,所以对他承诺事项的违约条款基本上是有效却无意义的,因为就算打官司也没有钱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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