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方法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别以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来确定。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上述业务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以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乘以持股比例确认。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方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及初始计量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2)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3)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4)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为了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总账科目并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应当分别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别以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来确定。

二、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原则,即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以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来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进行会计处理时,合并方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如为借方差额,应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上述业务如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进行的,应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

在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注意企业合并前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适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在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时,首先应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在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基础上,计算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例5-1】2011年6月30日,A公司向其母公司发行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市价为4.34元),取得母公司拥有的对B公司100%的股权,并于当日起能够对B公司实施控制。合并后B公司仍维持其独立法人地位继续经营。2011年6月30日B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0020000元。假定A公司和B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合并日,A公司与B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如表5-1所示。

表5-1 A公司和B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构成

B公司在合并后维持其法人资格继续经营,合并日A公司在其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合并日享有B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

A公司对上述业务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40020000

贷:股本 10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0020000

在本例中,同一控制下的双方不产生损益调整事项,有需调整时即调整企业的资本公积及权益性部分。

【例5-2】 甲公司以定向增发股票的方式购买集团内另一企业持有的乙公司80%的股权,为取得该股权,甲公司增发了2000万股的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公允价值5元,支付承销商佣金50万元,取得该股权时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

上述业务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以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乘以持股比例确认。

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价值:9000×80%=7200(万元)。

甲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7200

贷:股本 2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150

银行存款 50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将合并行为看作是一方购买另一方的交易,原则上,购买方为了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均应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有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以及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作为合并中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其中,支付非货币性资产为对价的,所支付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企业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其中,合并对价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时,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合并对价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按其账面价值结转相应的成本。

【例5-3】A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取得了B公司70%的股权。合并中,A公司支付的有关资产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如表5-2所示。合并中,A公司为核实B公司的资产价值,聘请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B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支付评估费用1000000元。假定合并前A公司与B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表5-2 A公司支付的有关资产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单位:元

该合并业务中,因A公司与B公司及其股东在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应作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

A公司对于合并形成的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公司应进行的账务处理如下。(www.daowen.com)

借:长期股权投资 51000000

累计摊销 12000000

贷:无形资产 40000000

银行存款 9000000

营业外收入 14000000

除了通过一次性的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外,如果企业合并中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别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在达到企业合并时点的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换交易的成本之和。其中:形成企业合并前企业对持有的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成本应为原账面价值加上购买日为取得进一步的股份支付的对价公允价值之和;形成企业合并前企业对持有的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购买日应对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至其最初取得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购买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5-4】A公司于2011年3月1日以40000000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因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对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并于2011年确认对B公司的投资收益1500000元。2012年1月2日,A公司又以50000000元现金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后,B公司并未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A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该业务中,A公司通过分步购买最终取得对B公司的控制权,形成企业合并。在购买日,A公司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盈余公积 15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5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500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00

三、除企业合并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但不包括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例5-5】 甲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自公开市场中买入乙公司20%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60000000元。在购买过程中支付手续费等相关费用1000000元。该股份取得后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该业务中,甲公司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其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61000000

贷:银行存款 61000000

(1)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例5-6】2011年3月,A公司通过增发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本企业普通股为对价取得B公司20%的股权。按照增发前一定时期的平均股价计算,该30000000股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为52000000元。为增发该部分普通股,A公司支付了2000000元的佣金和手续费。取得B公司该部分股权后,A公司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该业务中,A公司应当以所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52000000

贷:股本 30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2000000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2)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以其持有的对第三方的投资作为出资投入企业,接受投资的企业在确定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时,原则上应按照投资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投资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值明显高于或低于该项投资公允价值的,应以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由该项出资构成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部分与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例5-7】A公司以其持有的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出资,在C股份公司增资扩股的过程中投入C公司,取得C公司1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该项对B公司的投资本身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无法取得其公允价值信息,但根据C公司股票在增资扩股后的价格判断,该项作为出资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约为40000000元。C公司取得B公司股权后,无法对B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是施加重大影响,也无法通过合理的方式确定其公允价值。

该业务中C公司应进行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0000000

贷:股本 10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0000000

(3)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确定。

四、投资成本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企业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例5-8】 沿用【例5-5】中有关资料,假定在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已经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甲公司按其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可分得200000元。

则甲公司在确定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时,不应包括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60800000

应收股利 200000

贷:银行存款 6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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