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深刻变化的今天,单纯的管制思维和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其中,“共建”着眼于制度供给和机制建设的持续推进;“共治”意味着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则通过全体人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企业“枫桥经验”的提出和实践,是“枫桥经验”适应治理目标变化而在新时代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的体现。
首先,企业“枫桥经验”有助于促进治理主体和途径的多元化。新时代要求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不仅党委政府在社会治理中要扮演重要角色,其他主体也应该参与社会治理并充分发挥作用。与党委政府主要解决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相比,其他主体在社会治理中尽管是协同参与但也不可或缺。将企业纳入社会治理主体之中,有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其次,企业“枫桥经验”有助于提高社会治理的全面性与有效性。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背景下,政府作为单一主体大包大揽开展社会管理的治理模式已经显现出诸多弊端,而单纯借鉴西方模式则可能走入“强社会—弱国家”的误区。于是,有必要通过“柔和的、灵活的”综合性治理实践,形成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治理机制,创造更加和谐、健康的社会生态,其具体表现就是多元民主协商状态下的矛盾疏解与风险预防。只有从多领域入手全面提升治理水平,才能有效应对愈加复杂的“风险社会”的挑战。(www.daowen.com)
最后,企业“枫桥经验”有助于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学习推广,创新行业治理机制,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对中国实践高度抽象和总结的结果。同样,企业“枫桥经验”也是在创新性挖掘地方治理资源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在不断强调“本土资源”和“中国道路”的新时代背景下,创新推广“枫桥经验”具有重要意义。企业“枫桥经验”不仅是对地方基层治理难题的具体回应,也回答了全国范围内基层治理的共性矛盾。企业“枫桥经验”的提出和实践是党在新时代治理从“盆景”到“风景”、从“风景”向“全景”转化的需要,是深化行业治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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