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企业内部治理和企业参与社会治理,企业“枫桥经验”以追求和谐、建设平安企业为目标,强化企业党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建立了一整套卓有成效的工作机制。企业“枫桥经验”是社会治理多元合作共治的实践形式。
(一)以构建和谐、平安企业为目标追求
企业“枫桥经验”坚持“以人为本”,将员工权利摆在首位,注重员工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推进平安企业建设。为了构建和谐、平安企业,应当重视信息沟通机制的构建,以防控风险。一方面,通过内部上下级常态化的信息交流,建立内部信息沟通机制,从而优化企业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提高效率,也有助于增强员工的参与度,并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有效预防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另一方面,建立外部信息沟通机制,依靠、动员企业外部力量,引入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资本”,使企业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并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为地方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撑。企业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发挥多元主体中“共治”的作用。
(二)以强化企业党建为核心
企业“枫桥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将加强企业党建与推进民主管理、凝聚员工思想有机结合起来。第一,把党建引领置于首位,为企业决策提供正确和科学的指导;第二,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第三,企业基层党组织要广泛收集和反映员工意见,以便企业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部署并能有效实施;第四,党建引领企业发展、人才培养、群团共建、文化建设和社会担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基本内容(www.daowen.com)
矛盾纠纷来源于社会生活,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离不开社会参与。企业作为特殊的社会组织,应当依靠企业员工,并充分利用企业之外的社会资源,通过预防和化解企业内外的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企业的矛盾纠纷有相当一部分是内部的。对此,企业要健全职工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综治组织和调解组织的基础平台作用,保证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从源头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作为企业职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载体,企业的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密切与工会等群团组织的联系与协调,共同促进企业协商民主发展,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既要努力避免纠纷的发生,又要使已经发生的纠纷及时化解,避免纠纷的扩大和升级,从而维护企业稳定,实现职工权益。
(四)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重要特征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枫桥经验”的重要特征。企业在依法经营前提下,创造财富,增加国家税收,解决群众就业,本身就是在履行社会责任。除此之外,企业还应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商业道德、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
将“枫桥经验”运用于企业治理,在强化内部管理的同时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促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是企业“枫桥经验”的应有之义。国家电网浙江诸暨市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供电公司”)、富润控股集团(以下简称“富润集团”)、浙江洁丽雅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丽雅集团)、步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集团”)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创造性地运用“枫桥经验”,在做好企业的内外部治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实践证明,企业“枫桥经验”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环节,是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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