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相关概念
1.失业
失业是指在一定年龄范围内愿意工作而没有工作,并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一种经济现象。失业的基本条件有以下几个。
(1)在一定年龄范围内。世界各国对工作年龄有不同的规定,联合国规定的开始工作年龄为15岁,我国规定开始工作的年龄为18周岁。
(2)愿意工作。
(3)为寻找工作付出过一定努力,即有求职活动。
(4)目前没有工作。
总之,有工作的人是就业者,没有工作的人不一定是失业者。
2.失业率(www.daowen.com)
衡量一个经济中失业状况的最基本指标是失业率。失业率是失业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百分比,用公式表示为:
失业人数指属于上述失业范围,并到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失业者人数。劳动力总数是指失业人数与就业人数之和。世界上基本采用两种方法获得失业率的有关统计数据,一种是抽样调查法,如美国通过对55000户进行抽样调查来估算出失业率,并在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发表上月的失业率估计数字;另一种是以政府登记为基础的行政登记法,目前我国以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代替失业率。
这两种方法得到的数据不一定能准确反映失业的严重程度,但它仍是一个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因为失业率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失业的严重程度,而且可以反映出失业的特点,有利于政府更准确地把握国家的就业状态。
(二)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并非指人人都有工作。失业可以分为由需求不足而造成的周期性失业和由于经济中某些难以克服的原因而造成的自然失业两种,消灭了周期性失业时的就业状态就是充分就业。充分就业与自然失业的存在并不矛盾,实现了充分就业时的失业率称为自然失业率。
充分就业时仍然有一定的失业。这是因为,经济中有些造成失业的原因(如劳动力的流动等)是难以克服的,劳动力市场总不是十分完善的。这种失业的存在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必要的。因为这种失业的存在,失业者能作为劳动后备军随时满足经济发展对劳动的需求,能作为一种对就业者的“威胁”,而迫使就业者提高生产效率。此外,各种福利支出(失业补助、贫困补助等)的存在,也使得一定失业水平的存在不会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是社会可以接受的。
自然失业率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完善程度、经济状况等各种因素。自然失业率由各国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国在各个时期所确定的自然失业率都不同。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情况看,自然失业率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以美国为例,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自然失业率为3.5%~4.5%,即如果有95.5%~96.5%的人就业就是实现了充分就业;而80年代的自然失业率为5.5%~6.5%,即若有93.5%~94.5%的人就业,就是实现了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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