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会议角色与决议:会议决定的权威性与执行性分析

会议角色与决议:会议决定的权威性与执行性分析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决议”须经某一级机关或组织机构的法定会议对某一议题进行集体讨论,由法定多数表决通过,然后形成正式文件,并以会议的名义公布。“决议”一律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一是在会议讨论通过的前提下,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法定的权力,强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的才用“决定”。二是由会议或领导机关直接制定发布行政法规的用“决定”。三是授予荣誉称号或给予处分的用“决定”,而审议机构成立或撤销则用“决议”。

会议角色与决议:会议决定的权威性与执行性分析

会议主持人

第一,主持人的素质。主要表现为:思维清晰敏锐,善于言辞表达,良好的沟通能力,积极倾听的能力,较强应变能力,很好的分析能力,公正公开,幽默。

第二,主持人的主要职责。主要包括:做好会前的准备,宣布会议准时开始,提出会议的议题,控制会议进程,做好总结会议,追踪会议的结果。

会议总结是主持人对会议情况的归纳性陈述,是主持人对会议的画龙点睛之笔,关系到会议能否开得圆满成功,关系到会议质量的高低。会议总结看似简单,但要做好它也并非易事。主持人做会议总结发言,应尊重事实、一分为二,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之处,尤其要对今后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予以强调。

会议总结的方式。有效进行会议总结,可以采用如下方式:一是穿珠式。与会人员的发言中,不乏闪光之处,但由于各人掌握的情况或认识水平的局限性,这些思想火花只是些“零珠碎玉”。主持人要站在更高的层次上,用发展联系的观点,把这些“零珠碎玉”穿起来,由点及面,形成有价值的会议总结。二是归纳式。与会人员列举了许多互有联系的事实,但对这些事实仅处于感性认识阶段,主持人者应运用归纳求证法,从中找出有规律性的东西,既有肌肉又有骨架。三是升华式。与会人员都表述了自己的见解,但表述得都不够完善和深刻,这就需要主持人对众人的思想加以升华,将与会人员心中所有、口中所无的内容表达出来,使众人的认识水平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四是评论式。这种方式一般用于策略性研究会议上。在与会人员充分地献计献策后,主持人要对这些意见作出评论,同时表明自己的态度。当然,在评论方案时要有分析,表态应注意方式,不要伤害与会人员的自尊心。五是拍板式。当领导者做决策的各项客观因素,当大家的态度已经明了时,主持人应及时拍板定案,不可犹豫不决,丧失良机,不然就会给工作带来更大的损失。(www.daowen.com)

会议总结的方法。主持人作总结,应根据不同的会议种类,有所侧重,有所区别。一是解决问题会议总结法。每一个问题讨论完毕,主持人都要做一次归纳,形成一个一致的意见。全部问题讨论完毕,主持人再做简要的会议总结,归纳一下会议的成绩与不足,强调一下有关问题。如果需要将会议决议内容形成一个文件或会议纪要,则当场交由承办人落实。如果需要举行下次会议,则同大家商定下次会议的开法与时间。这类会议总结中,除了对会议的整体情况进行回顾和概述外,如果会议中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有待进一步研究时,在会议总结中也可以一并向与会人员交代清楚。二是决策性研究会议总结法。这类会议在最后作总结时,一方面要充分肯定会议取得的成效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这样有利于增强会议的积极气氛,也有利于今后这类会议开得更好。另一方面要把所有有价值的意见尽可能不遗漏地综合起来,给予肯定,即使完全未被采纳的意见,也应肯定它的价值,或表示在其他场合可供参考。

第三,会议秘书的职责。主要包括:准确记录会议要点,发放会议纪要,确认执行人、完成时间以及所需资源,督促会议决议和决定落实,并及时汇报情况。

决定和决议的区别

决定是党政领导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决策、安排和规定的指导性、指挥性公务文书。在实际运用中,还应对“决议”和“决定”做以下区分:第一,从制作程序上区分。“决议”须经某一级机关或组织机构的法定会议对某一议题进行集体讨论,由法定多数表决通过,然后形成正式文件,并以会议的名义公布。而“决定”却不一定经过法定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它既可以是某种会议讨论研究的成果,形成正式文件予以公布,也可由各级领导机关直接制作并予以公布。因此,可以认定,凡未经有关法定会议讨论通过这一程序,而是以领导机关的名义发布的议决性文件,就只能使用“决定”。第二,从作用上区分。“决议”一律要求下级机关执行。而“决定”只有“部署性决定”才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宣告性决定”只起知照性作用,一般不要求下级机关执行。第三,从内容上区分。一是在会议讨论通过的前提下,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法定的权力,强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的才用“决定”。若只是简要地表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履行法律程序,指导有关部门遵照办理的则用“决议”。二是由会议或领导机关直接制定发布行政法规的用“决定”。由会议审议批准某项议案、重要报告、法规则用“决议”,所审议批准的条文作为“决议”的附件。三是授予荣誉称号或给予处分的用“决定”,而审议机构成立或撤销则用“决议”。第四,从写法上区分。公布性决议、批准性决议一般写得比较简要、笼统。阐述性决议除指出指令性意见外,还要对决议事项本身的有关问题作若干必要的论述或说明,即作一些理论上的阐述。“决定”的写法与“决议”大不相同,它不多说理论上的道理,而往往着重提出开展某项工作的步骤、措施、要求等。“决定”要求写得明确、具体一些,措施也更落实,行政约束力强,可以直接成为下级机关行动的准则。而“决议”往往写得比较概括,原则性条文多,下级机关在贯彻执行时,多数还要根据“决议”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或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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