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收取电费的方式大同小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柜台收费。柜台收费是指客户持相关缴费凭证到供电企业营业网点缴纳电费,由供电企业收费人员在电力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内以现金、POS机、票据等结算方式,完成客户的电费、违约金或预缴费用的收取,并出具收费凭证的一种收费方式。当日收费结束后,核对所收款项,电费现金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将相关票据、报表及时上交。
(2)走收。走收是供电企业农网管理人员带着打印好的电费发票到客户现场或设置的收费点收取电费的一种收费方式。收费结束后,核对所收款项,电费现金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将相关票据及时交接。
(3)代收。代收是指供电企业用协议的方式,委托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代为收取电费的一种收费方式,供电企业与代收机构签订代收费协议后,代收机构通过与电力营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联网收费,实时进行电费销账。目前代收种类很多,这里介绍常用的几种,如:95598智能互动网站、银行自助终端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翼支付、超市代收等。
(4)代扣。代扣是指供电企业选定合作金融机构,客户至合作金融机构签约代扣协议后,即电力营销业务应用系统记录该客户的缴费方式为银行代扣,在电费未结清的情况下,其未结清电费数据生成代扣文件,发送至银行,由银行从客户的账户上进行扣款,扣款之后形成扣款结果文件返回进行销账的一种收费方式。
(5)特约委托。特约委托是一种特殊的收费方式,是供电企业指定受承办行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根据事先的约定(一般要求客户、供电企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目前是客户和供电企业签订二方协议),遵照《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供电企业委托的承办行向客户开户行收取电费的一种收费方式。(www.daowen.com)
这种特殊的托收方式不同于代扣,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托收时是应提供正式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和电费发票,而且周期长,会影响电费回收,在客户银行收到正式的付款凭证后还会出现“托收无承付”和“托收承付”两种支付方法。托收无承付是指客户的开户银行见付款凭证后不经账户所有人同意,即按付款凭证所需将款项划出的一种支付方法;托收承付是指客户开户银行见付款凭证后,需经账户所有人同意后,方可按付款凭证所需将款项划出的一种支付方法。
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开展托收业务,需事先经人民银行批准同意,并办理许可手续,目前为管理方便,以市级供电企业为单位选择一家银行来承办这种电费托收业务。
(6)卡表购电。卡表购电是指使用卡表的客户持卡在供电企业营业网点或具备购电条件的银行网点、其他网点购电,通过读写卡器将客户购买的电量或电费等相关信息写入电卡的一种缴费方式。
互联网时代应提倡网络缴费和手机客户端缴费,既保证了供电企业回收电费,又大大地方便了客户,提升了供电企业的服务品位,供电企业应加大宣传力度,真正的实现安全、快捷、方便、经济的电费回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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