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的处罚措施

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的处罚措施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已经查证确认的窃电、违约用电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限期处理。电力企业依法对窃电,违约用电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追缴,具体的计算方法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补收。(二)违约行为的处理规定依据违约用电的类别,行为人应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的处罚措施

已经查证确认的窃电、违约用电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限期处理。电力企业依法对窃电,违约用电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追缴,具体的计算方法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补收。

(一)窃电行为的处理规定

(1)窃电容量的认定:现场窃电设备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

(2)窃电时间的认定:(A)依据智能电表或则远程采集系统记录失流失压时间,(B)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3)窃电电量计算:窃电容量×窃电时间。

(4)窃电电费计算:窃电电量×电价(执行多类别电价的,分类计算)。

(5)违约使用电费:窃电电量电费×3倍。

(6)司法处理:窃电行为构成犯罪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约行为的处理规定

依据违约用电的类别,行为人应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俗称高接低用电)。

1)同比法认定,依据智能电表或则远程采集系统记录负荷异常时间。

2)法规认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a.违约容量=违约用电设备用量(千伏安视同千瓦)。

b.差额电费=高电价电费-低电价电费。

c.违约使用电费=差额电费×2倍。

(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俗称超容用电、超负荷用电)。

a.拆除私增容设备(千伏安视同千瓦)。(www.daowen.com)

b.补收基本电费=私增设备容量×月数×基本电价。

c.违约使用电费=补收基本电费×3倍。

d.违约使用电费=私增容量×50元(非两部制电价)。

(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应承担高峰超用电力每次每千瓦1元和超用电量与现行电价电费五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或则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约定处理。

(4)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俗称私自启用)。

a.停用违约使用的设备(千伏安视同千瓦)。

b.补收基本电费=启封容量×月数×基本电价。

c.违约使用电费=补收基本电费×2倍。

d.违约使用电费=启封容量×30元(非两部制电价)。

e.启用被封存的私增设备的,追加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的违约责任。

(5)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俗称擅自迁移)。

a.违约使用电费=500元/次(居民用户)。

b.违约使用电费=5000元/次(非居民用户)。

(6)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俗称擅自转供电)。

a.拆除擅自引入的接线。

b.违约使用电费=违约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500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