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的项目及内容如下。
(一)验收的技术资料
(1)计量装置计量方式原理接线图,一、二次接线图,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变更资料。
(2)电压、电流互感器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证书。
(3)计量箱柜的出厂检验报告、说明书。
(5)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的熔断器、接线端子的说明书等。
(6)高压电气设备的接地及绝缘试验报告。
(7)施工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二)现场核查的内容
计量器具型号、规格、计量法定标志、出厂编号等应与计量检定证书和技术资料的内容相符;产品外观质量应无明显瑕疵和受损;安装工艺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电能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接线情况应与竣工图一致。
1.电能表的安装要求
(1)环境条件。周围环境应安全、干净和明亮,温度不超标;无腐蚀气体、易蒸发液体、振动和阳光直射的影响。
(2)安装条件。便于互感器、电能表的安装与拆卸。
(3)管理条件。便于抄表、校验、轮换、检查、防窃电管理工作。
(4)电能表应安装在电能计量柜(屏)上,每一回路的有功和无功电能表应垂直排列或水平排列,电能表下端应加有回路名称的标签,单相电能表相距的最小距离为30mm;两只三相表的最小间距为80mm;电能表与试验专用接线盒之间的垂直间距不应小于40mm;试验专用接线盒与周围壳体结构件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0mm。电能表与屏边的最小距离为40mm。
(5)室内电能表宜装在0.8~1.8m的高度(表水平中心线距地面尺寸);室外电能表箱下沿高度宜为1.8~2.0m。
(6)电能表安装必须垂直牢固,每只电表除挂表螺丝外至少应有一只定位螺丝;机械式电能表中心线向各方向的倾斜不大于1°,电子式电能表中心线向各方向的倾斜不大于2°。
(7)装于室外的电能表应采客户外式电能表。
2.互感器的安装要求
(1)为了减少三相三线电能计量装置的合成误差,安装互感器时,宜考虑互感器的合理匹配问题。
(2)同一组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应采用制造厂、型号、额定电流(电压)变比、准确度等级、二次容量均相同的互感器。
(3)三只电流互感器进线端极性符号应一致,以便确认该组电流互感器一次及二次回路电流的正方向。同一组电流互感器应按同一方向安装,以保证该组电流互感器一次和二次回路电流的正方向均一致,并尽可能易于观察铭牌。
(4)互感器二次回路应安装试验接线盒。
(5)互感器安装必须牢固无倾斜,安装位置应考虑现场检查和拆换工作的方便。(www.daowen.com)
(6)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允许开路,对双二次绕组互感器只用一个二次回路时,另一个二次绕组应可靠短接。电压互感器一次回路和二次回路均不得短路。
(7)低压穿芯式电流互感器应采用固定单一的变比(一次最好用单匝),以防发生互感器倍率差错。
(8)互感器的额定二次容量应满足实际要求。一般低压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负荷容量不得小于10VA。对于配置电子式电能表,二次回路较短的装置,也可以采用二次负荷容量为5VA的S级电流互感器。
3.二次回路的技术要求
(1)二次导线的接线方式。所有计费用电流互感器的二次接线应采用分相接线方式,非计费用电流互感器可以采用星形或不完全星形接线方式。
(2)电流互感器。对三相四线制连接的电能计量装置,其3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六线连接。
(3)二次导线的材质。单股绝缘铜质导线,采用500V兆欧表进行测量时其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MΩ,二次导线的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
(4)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低压三相四线电能表,其电压引入线应单独接入,不得与电流线共用;电压引入线的另一端应接在电流互感器一次电源侧,并在电源母线上另行引出(宜在母排上另行打孔用螺栓压接的方式连接电压引入线),禁止在两段母线的连接螺丝处引出。电压引入线与电流互感器一次电源应同时切合;电压引线不得有接头。
(5)二次导线的截面。连接导线截面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应不小于4mm2;电压线应不小于2.5mm2。
4.计量柜(屏、箱)的安装要求
(1)供电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计费电能表、互感器安装前均应经过检定,并有合格证;其他非计费的电能计量装置也须经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并有合格证。合格证的时间均应在有效期内。
(2)10kV及以下电力客户处的电能计量点应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电能计量柜(箱),低压计量柜应紧靠进线处,高压计量柜则可设置在主受电柜后面。
(3)居民客户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计量箱。
(4)电源线进入计量箱应穿管并与出线分开敷设。
(三)验收试验
(1)检查二次回路中间触点、熔断器、试验接线盒的接触情况。
(2)进行电流、电压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载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的测量。
(3)检查接线正确性。
(4)对互感器进行现场检验。
(四)验收结果的处理
(1)经验收的计量装置应由验收人员及时实施封印。封印的位置为互感器二次回路的各接线端子、电能表接线端子、计量柜(箱)门等;施封后应由运行人员或客户对封印的完好签字认可。
(2)经验收的计量装置应由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注明“计量装置验收合格”或者“计量装置验收不合格”及整改意见,整改后再进行验收。
(3)验收不合格的计量装置禁止投入使用。
(4)验收报告及验收资料应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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