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是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如施工时间应避免在雨季、台风或天文大潮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并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堤基软基处理及回填工程必须在低潮露滩后施工;在闸口施工的爆破中,应对施工作业面进行围堵,围堵半径按照施工要求不影响施工操作即可,以减少闸址施工中基槽开挖对海洋生物的影响;龙口合拢施工应尽量避开海洋生物产卵期。用挖泥船进行海泥回填筑堤,应尽量做到满舱不溢流,防止大量细小颗粒粘泥撒入海里;不得将有害物质作为海堤的涂料等。
4.1.2 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时序、总体布局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特点,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共分成3个区。
Ⅰ区为枢纽防治区,包括海堤、水闸、管理区及其周边的直接影响区。
Ⅱ区为料场防治区,包括石料场、土料场及其周边的直接影响区。
Ⅲ区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包括施工进场道路、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的直接影响区。
在工程建设中,应按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对各防治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当地植被及区域景观的不利影响。
4.2 运行期生态保护对策(www.daowen.com)
(1)加强围垦区周围和围垦范围内的自然植被保护及生态建设,禁止滥砍滥伐,禁止非更新砍伐防风林,保护自然植被和生态公益林,减少水土流失进入围区。
(2)在围区养殖区、河道两岸增加林带,种植适生树种,乔、灌、草适当搭配,以补偿被破坏的湿地生态环境。
(3)认真落实科学养殖,合理投料,防止剩余饵料的过度流失对海域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加强养殖区的环境监测,减少渔业污染事故;制定科学的养殖规划,保持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4.3 生态补偿措施
本项目筑堤围涂共造成底栖生物总损失量约273.46t,同时工程筑堤围垦阻断了洄游鱼类的通道,将迫使其寻求其他的洄游路线,造成围垦区域损失的鱼卵约3.8×106个(按损失1/3计),子鱼7.6×106尾 (按损失1/3计)。需采取相应的生态补偿措施。
根据鱼卵0.1%长成成鱼,子鱼1%长成成鱼;取100g作为成鱼 (蟹)体重标准;每吨鱼虾产值为1万元,每吨底栖生物产值为1万元估算工程建设带来的潮间带底栖生物及鱼卵、子鱼的经济损失。具体如下:
工程建设带来的潮间带底栖生物的经济损失=273.46t×1万元/t×20年=5469.2万元;鱼卵的经济损失=3.8×106个×0.1%×100g/个×1万元/t×3年=1.14万元;子鱼的经济损失=7.6×106尾×1%×100g/尾×1万元/t×3年=22.8万元。
经计算,海域生态总补偿费用约为5493.14万元。建议采取以下海洋生态补偿措施:在梁横岛海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放流时间为5~6月,连续放流5年,每年可放流1次。底栖生物补偿可选择该海域的优势种群落;渔业资源的补偿品种可选择黄鱼、虾、蟹等。建设单位应协同海洋渔业部门做好海域生态补偿措施,落实补偿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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