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机构与职责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办减 [2005]1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浙防 [2005]66号文件要求,温州市建立 “浙江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温州支队”(简称温州支队),并列入第八批国家重点防汛机动抢险队建设。2005年经市编委温市编 [2005]88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为市水利局所属社会公益类准公益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主要承担温州市海塘、水库、江河机动抢险任务,非汛期开展综合经营,做到自我维持、自我发展。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自收自支,抢险突击人员100人实行季节性招聘,集中培训。
2.2 抢险队组建
温州支队以 《浙江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温州支队建设实施方案》为依据,围绕 “有机构、有配套资金、有场地、有综合经营项目、有规章制度”的五大建设标准,逐步推进组建工作。
根据目前实际,经市局党组原则同意,组建两个大队:一是以市武警支队官兵为主体的抢险突击大队,初定60人,主要承担温州市海塘、水库、江河非技术性突击抢险及水上救援任务;二是以温州宏源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由原市水利水电工程处改制)中有水利施工技能和特长的干部职工为主体的抢险施工大队,初定40人,主要承担水利工程突击抢险施工、机械保养保障等任务。人员结构相对合理,并根据市局防汛工作预案,抢险指导组承担抢险技术指导工作,是温州支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许可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社会上招募一定数量的防汛机动抢险志愿者,承担交通、医疗救护以及水下抢修、救护等特种技能工作。
加强抢险施工、抢险突击队装备、人员培训、防汛演练应该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2.3 内部管理及分工(www.daowen.com)
目前,温州支队独立办公,工作重点是要对照 “验收五大要素”开展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完成筹建工作,由于自身工作经费尚无保障,抢险支队只能采取切合实际的内部管理模式,对下属的抢险突击大队、抢险施工大队实行比较松散的契约性管理,支队机关负责新技术推广及人员培训,并组织、指挥、调度年度的室外防汛抢险演练以及公益性抢险实战。温州武警支队、温州宏源公司各有一名领导兼职支队副职,加强支队领导,抢险突击大队、抢险施工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分别归属温州武警支队、温州宏源公司管理。两个大队通过日常管理与训练掌握抢险专业技能,各自承担维护、管理设备装备任务。
2.4 存在主要问题
(1)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及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与保障。温州支队单位定性为自收自支、准公益性事业单位,还明确指出不得要求财政另行增加事业人员机构经费,导致经费保障途径尚未建立,办公经费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收入渠道尚不明确,造成抢险支队的队伍装备、培训与实战演练都难具体落实到位,严重制约了抢险队伍组建工作,特别是选调的人员原无人员经费渠道,造成现在编人员尚难到位,以及缺乏技术骨干、内部管理机构难设置等局面。
(2)各级政府重视程度不够,抢险队伍建设与行业管理有待加强。浙江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尚未出台类似江苏省的 《关于加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浙江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自身还在筹建中,温州各县 (市、区 )尚无当地政府主导的防汛机动抢险专业队伍的建设规划与资金投入计划。
全市现有的抢险队伍能力水平与装备如何,怎么样规划、布局各县 (市、区)的专业防汛抢险队,如何逐步建立并加强温州市防汛抢险专业队伍体系建设与行业管理工作,怎么样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器材,提高抢险的技术水平和机动应变能力,都是省、市、县防汛部门需要面临解决的问题,也是温州支队自身发展要面对的挑战与机遇。
(3)认识不够到位,调研等工作不够深入,综合经营形式比较单一,难以做到自我维持。针对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工程出险,用什么设备装备队伍,如何调用社会大型设备以及如何进行人员培训,还有如何保障支队汛期的工作及人员经费,在原有的市防汛指挥部防汛演练工作中,如何增加两个大队的防汛抢险演练内容与保障经费,支队如何对两个大队进行管理,公益性抢险如何取得报酬,招聘的抢险队员待遇如何等,都是有待进一步深入调研,加强认识,具体落实;在保证完成抢险作业的前提下,非汛期支队如何开展综合经营,认识还不统一,目前只有采取低层次低收益的设备租赁经营模式,支队能以什么形式参与防汛岁修、河道清障、整治等工程,取得一定的收益,也是有待深入调研与论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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