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会计要求分别考核企业内部各责任部门的业绩。建立企业内部结算中心是实施责任会计,考核责任部门业绩的重要环节。各责任部门之间的业务往来都必须通过企业内部结算中心进行计价结算,以此明确各责任部门的业绩,为考核提供依据。
(一)内部结算方式的种类
企业内部结算中心根据不同的结算对象,通常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
1.转账通知单方式
转账通知单结算方式是由收款单位提供物资或劳务后,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签发转账通知单,通知企业内部结算中心将其通知单转给付款单位的一种结算方式。提供产品或提供劳务的责任部门在业务发生时,转账通知单为三联式,第一联为收款部门的收款凭证;第二联为付款部门的付款凭证;第三联为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记账凭证。这种结算方式手续简便,结算及时。但由于转账通知单是单向传递,付款方若对结算业务的质量、数量、价格等发生异议时,交涉起来就比较麻烦。因此,这一方法适用于经常性的、质量与价格较为稳定的往来业务,如辅助生产车间向生产车间供气、供水、供电等业务。
2.内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往来业务发生时,收款部门向企业内部结算中心发出内部托收单,由企业内部结算中心转递给付款部门。付款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承付后,再将内部托收单经由内部结算中心转向收款部,以示认可。托收单为四联式,第一联由收款部门办完托收手续后留存;第二联为付款部门承付后的付款记账凭证;第三联为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记账凭证;第四联由付款部门承付转回后作为收款部门的收款记账凭证。
这一结算方式下,付款部门对往来业务发生异议时,能及时提出,有利于双方协商,妥善解决争议,以维护往来双方的权益。但这一结算方式下,结算凭证的传递往返花费的时间较长,手续较为复杂。因此,这一结算方式适用于金额较大的往来业务结算。
在设有内部结算中心的企业中,由财务部门对各责任单位核定资金及其费用定额后,由内部结算中心分别为各单位开立存款户,把核定的定额资金和费用存到各开户单位的存款户上,发给统一的内部银行支票。在发生一定数额以上的往来业务时,由付款部门向收款部门签发内部银行支票。收款部门将支票送存内部结算中心进行划拨转账。
内部银行支票有两种。一种为三联式支票,第一联为收款凭证,第二联为付款凭证,第三联为内部结算中心记账凭证。另一种为五联式支票,适用于经办人清款制,除前三联支票外,增设第四联为经办报销结算凭证,第五联为领款人存查。支票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若有发生即处以罚款。
这一结算方式采用了银行的运行操作办法,使企业内部各责任部门有货币收支的真实感,有利于责任部门以价值尺度来衡量效益,控制资金,考核业绩。采用这一结算方式要有一个健全的内部银行运作机制及规范的操作程序。
4.内部货币结算方式
内部货币是指在设有内部结算中心的结算体制中,企业根据内部结算的需要,在企业内部发行的限于企业内部流通的货币,如资金本票、流通券、资金券等。凡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责任单位拨付资金和经费以及各责任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都要用货币进行及时结算。
这一结算方式较之内部银行支票方式更为直观和形象,易为广大职工所接受,有利企业内部结算制度的广泛推广和深入持久地进行。由于内部货币携带、清点和保管多有不便,因此一般情况下,小额零星往来业务以内部货币结算,大宗业务以内部银行支票结算。
(二)厂内银行
厂内银行又称企业内部银行,是为深入和巩固企业内部结算体制,在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厂内银行是相对独立于企业会计部门的一个管理机构。它专门处理日常的往来业务结算和资金的调拨、运筹,以强化企业的资金管理和完善企业内部核算机制;定额考核制度及内部价格体系。
1.厂内银行的基本特征
厂内银行是责任会计纵深发展的产物,它借鉴了社会银行机制,以企业内部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用统一的价值尺度衡量、考核企业经营中供应、生产、销售及管理各责任中心的工作业绩,以体现责任中心权、责、利相结合的管理方针。厂内银行是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重要工具。一个健全的厂内银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1)职能特征。
①结算职能。企业建立二级核算制。每一独立核算的责任部门均在厂内银行设立账户。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切实物的转让,劳务协作均视作商品交易,由责任部门间的转让关系转为买卖关系。按企业规定的统一内部结算价格,运用内部流通手段,通过厂内银行结转,实现转让产品的价值。厂内银行的这一职能使得企业内部责任部门间的物资流向与资金流向同步,有利于及时合理地反映各责任部门的业绩。(www.daowen.com)
②信贷职能。厂内银行运用信贷手段,对企业资金采取归口管理、分级核算、有偿占用的办法。厂内银行根据各责任部门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定期核算各责任部门的流动资金定额,并按核定的资金定额指标,将企业资金下拨给各归口管理部门。责任部门流动资金定额大于实际占用资金的余额则作为存款额,存入厂内银行的开户账户。责任部门定额资金少于实际需占用资金的不足部分,则可向厂内银行提出超定额借款申请。经厂内银行审核批准后,由厂内银行拨付超定额贷款。为实行有偿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厂内银行分别对定额内贷款、超额贷款、逾期贷款、积压物资贷款规定了不同的利率。贷款利息列入责任部门的成本,由此减少其经营效益,促使其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③融资职能。厂内银行统一调度企业的经营资金,并由其负责开通融资渠道,运用各种融资手段,如申请银行贷款、上级拨款、发行内部债券、承办厂内职工储蓄业务等等,充分吸收闲置分散资金,根据经营状况统一运筹,合理调度,使企业的资金在经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取得资金更高的周转效益。
④控制职能。厂内银行在发挥结算中心职能的同时,对结算业务中的资金流向的合理合法性进行监督,及时发现不合理的资金流向,纠正资金使用中的盲目性和局限性,杜绝违法使用资金行为,监督控制责任部门各项费用的支出,使资金在经营中发挥更大的使用价值。厂内银行对全厂的各种物资定期进行资金核定,按照核定的资金定额严格考核。厂内银行负责统一印制内部结算用的各类凭证,如内部银行支票、内部货币等,并根据指数控制发放给各核算单位,作为各独立核算单位往来业务结算的支付手段。
⑤信息职能。厂内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将企业资金流通状况以报表的形式反馈给各责任部门及企业主管,以便对资金进行计划统筹,定额控制。厂内银行定期编制的报表主要有内部资产负债表、内部利润表及内部成本报表。
(2)组织特征。
厂内银行运行机制,需要企业划小核算单位,增加核算层次。通常,企业的每一个责任部门都需配备专职的核算人员,建立相对独立的核算制度,并在厂内银行开设账户,遵照一定的核算程序进行往来业务的结算和资金运用的核算及控制。
厂内银行由企业总会计师直接领导,根据企业规模,下设几个职能科室,如结算科、信贷科、储蓄科、管理科等。厂内银行的核算组织可以根据内部核算的规模与要求,设置“单轨制”或“双轨制”核算体制。
“双轨制”核算体制就是将内部核算与财务核算区分开来分别进行,各自根据核算的不同要求、不同方法进行会计资料的归集和数据计算。财务核算可以保持原有的账户设置、原有的记账程序以及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成本利润的结转等等,它的运作丝毫不受内部核算的影响,仍能及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提供产品生产的实际成本、产品销售的实际获利及其他企业管理上所需的各类数据资料。而内部核算可完全根据企业管理的要求进行,向各责任部门提供各种有助于考核控制的数据资料,所设置的会计科目、核算方法完全不受国家账务制度的制约,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但是,正是由于“双轨制”核算存在着以上的种种特点,它所提供的两套核算资料数据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例如产品成本核算,财务会计是以产品为成本计算对象并核算产品的实际全部成本,而内部核算则以责任部门为主,核算产品的可控成本。这种各自为政的核算方法使两套产品成本资料无法直接沟通,而且各责任部门提供的核算数据之间缺少严格的钩稽关系,亦无法验证各个核算结果的正确性。
在“双轨制”下,必须设置两套账、两套凭证、两套账户和两套核算程序,但管理人员却不能将两套核算结果融合在一起分析考核,这造成了“双轨制”下核算工作量大、投入人员多、数据重复率高等诸多缺点。因此,随着内部核算体制的逐步完善,企业必然向“单轨制”的内部核算体制转变。“单轨制”核算体制就是将财务会计核算和内部核算融合在一起进行的核算体制。在“单轨制”下,企业只设置一套账。通过增设的内部核算科目,在按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反映财务状况的同时也根据管理要求反映内部资金运动的状况和结果。
(3)结算特征。
厂内银行的种种结算方式既来自社会银行,又区别于社会银行。
①结算手法相同,适用范围不同。正如前文所述,厂内银行可采用多种结算方式开展企业内部责任部门间往来业务的结算。这些结算方式的操作程序与社会银行基本相同。如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支票结算方式以及内部货币结算方式等。但这些方式的适用范围却是严格地限定在企业内部。如发行的转账支票、内部货币等凭证,只能在企业内部有效使用,而不具备社会法律效力。
②自制并发行结算凭证。厂内银行通用的内部支票、本票、内部货币等均由企业根据内部资金流通需要核定并发行,与社会上发行流通的货币间并不存在兑换关系和兑换比率,也不受社会发行货币数量的影响。
③厂内银行的核算体制中,价格体系与实际价格体系并存。企业内部各责任部门间的往来业务结算通常以既定的计划转让价格进行。往来双方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与转让价格的差额,即为转让实现的内部利润。
2.厂内银行的结算规则
厂内银行必须在一个具有统一核算内容、统一核算方法、统一考核标准的经济核算体系下运行。不论是“单轨制”还是“双轨制”的核算体制,都必须设置统一的内部核算专用会计科目。如,“内部银行存款”“解交内部利润”“厂拨流动资金”“内部银行借款”“内部销售收入”“内部利润”等。这类内部核算专用会计科目都具有双重性。对企业而言为资产类账户的,在各核算单位中都为负债或权益类账户;反之,在各核算单位为资产类账户的,在企业则为负债或权益类账户。一般内部专用账户核算的结果,反映在企业汇总账上最终结果都为0。
厂内银行必须设置一套完整的内部结算账户体系。在厂内银行账上,企业拨入的资金列为权益,企业拨付给内部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资金列为资产,各核算单位在厂内银行的存款列为负债。厂内银行本身也是个核算单位,它通过银行结算户和内部银行货币结算,把企业内外所有的资金有机地结合在同一个体系里核算,使得企业内部两级会计核算机制能规范地、有效地运行。
通常,各核算单位之间进行往来业务结算时,厂内银行的资产与负债及权益账户之间不发生增减变动,只是将各核算单位在厂内银行存款的明细账上数额相互拨转。各核算单位与企业的会计部门进行往来结算时,厂内银行的负债及权益账户之间将发生增减变动。如各核算单位向企业会计部门支付款项,则将负债类账户各核算单位在内部银行的存款转为企业拨给的流动资金,为厂内银行的权益类账户;各核算单位向会计部门收取款项,则为企业会计部门拨入的流动资金转为各核算单位在厂内银行的存款。厂内银行调整各核算单位流动资金定额以及超定额贷款的发放与收回时,厂内银行资产账户之间与负债及权益类账户之间均发生增减变动。向各核算单位增拨流动资金或发放超定额贷款时,其资产账户中由可拨借资金转为实际拨借的资金,其负债及权益账户中,由权益转为负债即企业会计部门拨入厂内银行的资金转为各核算单位的存款。反之则做相反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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