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如实计算产品成本,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于本期发生但不应计入本期产品成本,以及本期虽未发生但应计入本期产品成本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正确组织核算。
(一)待摊费用的发生与摊销
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已经发生或支付,但应在一年之内的受益期内由本月和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分期负担的生产费用。待摊费用通常包括: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一次性发生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修理费、预付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
待摊费用的受益期较长,不应一次全部计入当月产品成本,而应按其受益期限分月摊入各月产品成本,以划清各个月份的费用界限。待摊费用发生时,记入“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按月摊入成本时,按费用的用途和受益的部门,从该账户的贷方分别转入“辅助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制造费用”账户的借方有关项目内。
待摊费用的分摊期限,一般可根据费用的受益期长短而定,如生产用低值易耗品规定使用期为半年,则应分6个月摊销,又如一次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一般数额较大,摊销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摊销期一般不应超过12个月。如果预付资金较大且受益超过一年,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www.daowen.com)
(二)预提费用的提取与支付
预提费用是指应由本月产品成本负担,但在以后各月才实际发生或支付的生产费用。预提费用通常包括:按季结算支付的银行借款利息、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预提费用预计在将来时期一次性支付数额较大,当期虽未发生支付但已受益,为使各期产品成本负担合理,应预先将其费用分期计入产品成本,实际发生支付时,再从预提费用中冲减,按月从产品成本预提时,按费用的用途和受益的部门,记入“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账户的借方有关项目及“预提费用”账户的贷方;实际支付费用时,记入“预提费用”账户的借方,预提费用分期从成本计提的期限,应根据费用的受益期限确定。
由于预提费用计入产品成本的时间早于其实际发生的时间,因而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与实际发生的费用在数额上可能不一致。如果预提费用的实际支出数大于预先提存数,其差额作为待摊费用处理,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也可以一次计入当月生产成本。如果预提费用的实际支出数小于预先提存数,其多提数额应于年终一次冲减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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