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参差不齐,经济发展模式千差万别。有中国、俄罗斯、印度这类相对拥有比较齐全经济部门的大规模经济体,有以色列、新加坡这类以高科技产业为主的经济体,有捷克、波兰、匈牙利这类依靠雄厚制造业积淀的经济体,有中亚五国、阿拉伯国家这类以能源等自然资源出口为主的经济体,有菲律宾、孟加拉国这类正在发展中的新兴经济体……不同类型经济体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凭借其要素禀赋和产业基础,与中国和区域内的其他国家正以同维共建的模式建设区域产业价值链。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类型的经济体不仅要强化基础产业,还要对现有的产业进行转型升级,更要引入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兴经济部门,以共同迎接第四次技术革命的到来。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沿线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更重要的是需要比较稳定的经济环境,以保障同维共建的区域产业价值链的顺利建设。因此沿线国家都面临需要防范数个可能对区域产业价值链建设产生影响的国内经济因素。
沿线的大量新兴经济体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往往某些国内国外要素改变就会导致其GDP增速放缓。比如印度尼西亚虽然是石油生产国,但目前每天仍需进口约40万桶原油和大致数量的成品油,这使得印度尼西亚的GDP非常容易受到全球原油价格上涨的影响,而包括缅甸、斯里兰卡等国家的内部政局不稳,一旦内部民族矛盾爆发,也将会直接影响该国的GDP成长。一旦沿线国家的GDP增速突然放缓,不仅容易产生国内金融市场波动,导致大量外资离开,直接影响到该国的金融市场稳定,更为重要的是,会直接影响到该国民众和其他相关沿线国家对建设区域产业价值链的信心。
沿线一些国家对财政政策的把控能力不足,或者一些国家对银行系统的管控不严,会容易出现不理性的利率波动。如果利率在短期内产生大幅度波动,该国的货币流动性会受到过度紧缩或过度扩张的影响,从而影响该国家的经济稳定性;同时利率不稳定,也会严重影响国外投资者对于该国市场的可预期性,对吸引外资非常不利,会直接影响到区域产业价值链的建设。
沿线一些国家对货币政策的把控能力并不很强,同时也由于大部分沿线国家与全球价值链联系紧密,这些国家很容易在“一带一路”建设的强大带动作用下发生由于国内经济快速增长,吸引的大量全球游资而带来的短期恶性通胀,或者由于全球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带来的输入性通胀。这些国家一旦发生通货膨胀就将极大地冲击整体国民经济的稳定性,并且直接影响已经与该国的产业链建立了上下游合作关系的邻国或其他国家。
“一带一路”建设的初衷是提供通过政治、贸易、金融、产业、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合作,构建中国与沿线各国之间更加公平普惠的国际秩序,共同改善经济发展模式,创造互利共赢的产业合作格局,而最终的目的是为沿线国家的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改善沿线国家居民的生活水平。但是必须承认,由于沿线国家的劳动力水平参差不齐,产业发展水平不均,就业稳定性不足,沿线国家必须防范就业率暴涨暴跌的风险。就业率暴跌无疑代表着所在国的产业受到了重大的冲击,不仅所在国的整体经济形势不佳,更重要的是居民对于政府的不信任感会倍增,从而冲击该国的政治稳定。
沿线各国除了提升自身的经济调控能力之外,还是有共同努力的空间。首先就是统一思想,沿线各国需要认识到“一带一路”是一条联合发展之路,合则共赢,输则互相影响。因此沿线各国应该摒弃以邻为壑的经济发展思路,通过区域内的战略对接,尽力扩大经济上的利益共同点,从而形成在宏观经济发生波动时可以互相协调立场、互相支撑的经济命运共同体。其次,沿线国家之间需要充分借助智库的力量,对区域内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且以智库的智力资源为沿线国家及时调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提出建议。
“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各国的汇率管理能力有本质区别,低GDP水平和低财政盈余的国家汇率风险较高;同时国家的外汇储备也会极大地影响汇率稳定,低外汇储备的国家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较弱。汇率波动对“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经济合作无疑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从贸易合作的层面看,沿线国家中单一国家的汇率波动,会破坏该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提升短期的外贸风险,无疑对建设“一带一路”公平稳定的贸易体系产生负面影响。而从产业合作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区域产业价值链,需要大量外来投资提升所在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这些国家的潜在汇率波动不仅会导致资本收益流失,影响外资投资积极性,更为关键的是,外汇大量流失,很容易演变为流动性危机,进而演进成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对推动“一带一路”国家间经济合作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
目前根据测算,存在短期汇率风险的国家有6个,分别为东帝汶、斯里兰卡、塔吉克斯坦、白俄罗斯、蒙古国、阿塞拜疆。存在长期汇率风险的国家有7个,分别为埃及、也门、白俄罗斯、摩尔多瓦、土耳其、缅甸和蒙古国。综合来看,6个国家发生汇率风险的可能性较大,主要是白俄罗斯、蒙古国、黎巴嫩、塔吉克斯坦、埃及、也门(见表3-3)(管清友、张瑜,2017)。这些国家分布在几乎所有“一带一路”6个区域内,可见防范汇率风险对沿线国家而言非常重要。
表3-3 6个高汇率风险国家有关指标
防范沿线国家汇率风险,首先沿线国家之间需要通力合作,建立完善的跨国外汇协调机制。目前沿线国家的外汇监管系统大多自行其是,央行和财政部门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汇率的稳定性。因此沿线国家之间可以考虑建立跨国的外汇市场,通过建立沿线国家之间的外汇协调机制来避免外汇市场的波动。其次可以考虑借助国际金融平台的力量来稳定沿线国家之间的汇率。2017年成立的全球外汇委员会(GlobalForeignExchangeCommittee, GFXC)是全球各国的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集合体,中国等主要沿线国家完全可以借助该机构的力量,制定全球性的汇率稳定机制。此外沿线国家也可以通过参与IMF、亚投行、G20等国际平台参与到国际货币体系治理和国际金融规则制定中去,有效避免国际流动性泛滥,波及“一带一路”。最后,积极在“一带一路”区域内推动人民币国际化,降低大多数沿线国家盯住美元的汇率体制可能造成汇率波动的可能性。在这方面,可以一面加强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货币合作,一面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
“一带一路”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而是通过互惠互利的理念、稳定持续的金融体系、自由有序的贸易网络和同维共建的区域产业价值链将沿线国家联结在一起,共同从全球金融、贸易和产业分工合作中汲取能量,同时也为全球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这决定了“一带一路”是全球价值链的一部分,如果国际金融市场发生波动,也将对“一带一路”的建设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其中,国际原油市场的剧烈波动将极大地提升沿线国家中高度依赖外来石油供应的国家的制造和居民生活成本,也将对中亚和西亚阿拉伯产油国的经济稳定发展带来冲击;国际期货市场的剧烈波动将对全球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带来巨大影响,从而让新兴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输入性危机;国际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传导到新兴市场国家就将带来大量资本涌入或外逃,很可能引发国内金融危机……
目前看来“一带一路”沿线各区域的经济发展形势总体向好,新兴发展中经济体包括中国、东盟五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越南)、南亚三国(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的经济增长将继续保持在5%~6%左右的水平,独联体国家的经济前景逐步改善,最重要的俄罗斯经济正在走出衰退,以年均增长率1.4%的速度开始转好,中东欧国家和中亚国家的经济基本面也非常良好。但是种种迹象表明,全球经济下行的趋势下,还是有可能发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美联储在2018年不顾该国政府反对不断紧缩银根、欧洲央行紧随其后收紧了量化宽松,这一系列动作非常可能导致大量资金流出“一带一路”沿线的新兴经济体,如果处置不当,将直接导致这些国家出现货币贬值、资产价格下跌等严重问题,甚至影响该国的金融稳定。与此同时,已经逐步形成的贸易网络也将变得更加脆弱,正在建设中的区域价值链也会风雨飘摇。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新兴经济体占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防范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风险,保持沿线国家经济增长的良好势头,显得刻不容缓。
要防范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主要目的是在通过沿线国家共同努力,降低经济下行对“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在金融体系上,沿线国家之间应在现有的亚投行、丝路基金等“一带一路”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基于现有的双边和多边合作体制,进一步共同建构一套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以国际标准运行的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等跨国金融市场体系,联合沿线国家的力量提升“一带一路”对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负面影响的抵御能力。
在金融监管上,需要沿线国家之间不断深化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合作。通过沿线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保险、银行等监管当局间的持续沟通和协调,逐步提升在重大政策方向和重大的问题监管上的立场一致性,从而逐步在“一带一路”各个区域内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通过联合监管的方式,逐步降低国际金融风险对“一带一路”国家的冲击度。
在金融风险处置上,沿线国家之间应该不断探索金融危机的处置合作模式。一方面,沿线国家之间需要共同研究构建区域性风险预警体系,通过监测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指标,及时有效发现风险并处置风险;另一方面,沿线国家之间需要建立完善金融危机处置协调机制,一旦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已经影响到沿线国家的整体金融、贸易、产业体系的正常运行,即刻启动危机处置机制,降低金融危机对沿线国家的冲击。
在“一带一路”区域内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中国是沿线国家重要的贸易伙伴,无论是经济体量、外汇储备、产业完善程度、经济增速都处于领先水平。在“一带一路”区域内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不仅有助于降低沿线国家的交易成本,让沿线国家借助中国的快速发展提升自身发展水平,更重要的是在抵御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冲击方面,人民币会提供坚实的流动性支撑。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大量的中国企业参与到对沿线国家的投资中,众多国企投资于铁路、公路、码头、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很多数字经济企业投资于沿线国家的数字经济领域,更有很多国内制造业企业在沿线国家投资设厂,参与“一带一路”的产能合作。这些中国企业的参与,不仅为沿线国家带去了大量的实业投资,带去了相对比较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沉淀,同时也因为不同沿线国家的要素禀赋,通过对现有基础产业转型升级的投资导入新兴产业,极大地改变了沿线新兴经济体的落后经济发展模式。
但是也要看到,由于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经验并不是很足,导致大量的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建设过程中,面对国际市场复杂的自然条件、政治制度、法律体系、社会环境,以及几乎为零的市场资源,如果仍旧把以往在国内市场的经营模式照搬到沿线国家,必然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中国企业在投资“一带一路”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国际化竞争经验不足而带来的竞争风险,中国企业将会与欧美跨国公司直接竞争,由于竞争对手拥有丰富的市场资源,熟悉甚至参与制定竞争规则,因而在竞争中较中国企业天然处于优势。其次,众多中国企业本身的经营实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在集团管控能力、行业话语权、国际化经营水平等方面欠缺完善制度和一流人才,在自主创新能力、资源配置能力等方面也与竞争对手有很大差距。更重要的是,中国企业普遍缺少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市场竞争模式的人才储备,这些都将大大提升这些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风险。(www.daowen.com)
如果由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不足,而导致企业无法顺利收回投资并进一步盈利,将直接影响中国企业所设立的工厂难以在所在国站稳脚跟,并深度融入所在国的产业链中,为所在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不仅将让后续希望投资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失去信心,同时也会对阻滞区域产业价值链的建设。
防范这一风险,就需要从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资源协助两个层面综合进行风险防范。
其中内部防范投资风险的重点在于:在投资战略上,需要注重投资前期的全面市场分析、风险评估与可行性研究,将前期投资的风险评估作为投资的必要条件,最大可能地降低投资风险;在组织架构层面上,专门设立海外事业部,通过海外事业部集中、统一管理海外业务和重大项目,协调企业本身已经比较欠缺的海外投资资源,包括公关、财务、人力资源和海外渠道等,同时海外事业部直接管控也有利于不断累积国际市场的经营经验,强化海外经营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在人才招募层面,需要尽可能利用海外人才网络,不分种族、民族、国籍广纳贤才,运用国际人才市场的人才储备来弥补企业自身人力资源储备的不足,同时有意识地招募所在国的优秀人才;在职业发展层面,需要设置针对海外派遣人员的职业发展规划,强化海外团队的稳定性。
与此同时,为了强化企业进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能力,中国也需要充分与沿线各国合作整合政府和民间资源,为企业的投资提供服务。首先由全球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的咨询公司组成咨询公司库,积极协调国内企业在海外投资之前,运用咨询公司进行风险评估、设计投资方式、规划经营战略、提供人才招募服务、进行采购规划等投资前期准备,充分用外脑的力量管控经营风险。其次,积极与沿线各国建立智库联盟机制,让智库联盟充分合作,对沿线国家的各种投资风险进行研究,并形成报告,以提升企业先期对海外市场的了解和对相关风险的认知。最后,与沿线国家之间强化在对包括准入、税收、环保、劳工保护、社会责任等企业方面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向的协调,尽可能不断提升沿线国家之间管理环境的一致性(见表3-4)。
表3-4 “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经济风险防范措施总结
波兰A2高速公路连接波兰华沙和德国柏林,是为波兰2012年6月和乌克兰联合举办欧洲足球杯特别设计建造的,招标时要求必须在2012年5月31日前建成通车。中海外公司与其他中国公司以及波兰当地公司组成中海外联合体于2009年9月中标A2高速公路中最长的A、C两个标段,总里程49千米,总报价13亿波兰兹罗提(约合30.49亿人民币)。
中海外把波兰作为打入欧洲市场的第一站,因此迫切希望中标本工程。中海外在投标前对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均没有非常细致地审查,同时意图通过低报价高索赔来获取工程收益。最终,中海外联合体的中标价格仅是波兰政府预算28亿兹罗提的46%,为此,近20家竞争对手向欧盟指控中海外联合体“低价倾销”。但事实上,中海外与波兰公路管理局签订的合同是以国际通用的菲迪克文本为基础,但其中许多维护承包商权利的条款都被删除或修改。如菲迪克条款中,如果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工程成本上升,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提高工程款项。但关于变更程序,中海外合同规定:所有导致合同金额变动或者完成工程时间需要延长的,必须签订书面的合同附件。
中海外投标时全球经济不景气,当地的施工项目也并不多,原材料供应并不紧张,价格尚处于低谷。但在履约过程中,随着全球经济向好,且欧洲杯相关工程陆续上马建设,因此当地的沙子、钢材、沥青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中海外向波兰公路管理局提出对中标价格进行调整,但公路管理局依据合同以及波兰《公共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拒绝了中海外的调价申请,为此中海外不得不垫付资金以满足施工需求。
履约过程中语言也成为一个大问题,双方签署的是波兰语合同,英文和中文版本只是简单摘要,而中海外只请人翻译了部分波兰语合同,而且由于合同涉及大量法律和工程术语,因此翻译的准确性不够。为了节约成本,中海外聘请的翻译能力和经验均显不足,导致双方工作人员沟通时有时需要先将词汇从波兰语翻成英语,再通过字典将英语转换成中文,翻译过程效率极低,导致双方沟通不畅。
中海外对于工程的环保要求也没有充分的认识。招标文件明确C标段一共有6座桥梁设计需带有大型或中型动物的通道,而中海外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中海外的报价中对桥梁的动物通道成本没有做出预算。而环保成本在波兰筑路工程项目总投资中的占比一般是10%左右,距离中海外工地大约300千米的A2高速公路西段环保成本占25%。同时,工程沿途一共生存七种珍稀两栖动物,咨询公司要求中海外必须在入冬前将珍稀蛙类搬到安全地带,因为这些蛙马上就要冬眠,必须避免施工中对这些珍稀蛙类造成伤害。中海外为此停工两周,员工全力以赴用手搬运珍稀蛙类。
资金压力导致中海外不断拖欠分包商款项,当地分包商游行示威抗议中海外拖欠劳工费用,当地劳工冲进中海外在华沙的办公场所,并在办公楼外焚烧轮胎,项目被迫停工。此时,32个月的合同工期已过去三分之二,而中海外A标段才完成合同工程量的15%,C标段仅完成18%,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若要按期完成工程,A、C两标段总共需投入资金7.86亿美元,预计收回合同款3.91亿美元,整个项目预计亏损3.95亿美元(约合25.45亿元人民币)。最终,中海外决定放弃该工程。波兰公路管理局向中海外联合体提出了7.41亿兹罗提(约合2.71亿美元)的索赔。而合同的争议解决部分约定所有纠纷由波兰法院审理。
梳理整个中海外在2012的项目案例,对中国企业投资“一带一路”的过程,提供了的很多经验教训:
(1)需要降低低价竞标的风险。中国企业应该积极学习外国公司以价格来覆盖未来各种不可控的风险。
(2)需要避免合同不利的潜在风险。中国企业需要避免存在合同有可变通的思想,尊重合同条款。
(3)积极预估价格异动可能的风险。中国企业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提前锁定供应商的价格,锁定付款货币种类、汇率、税率等。
(4)对前期调查费用、合同文件翻译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税务咨询费用主动预估,积极采纳。
(5)充分考虑到环保规则,避免环保风险。
(6)国际项目应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争议由第三国仲裁机构解决,从而保证中国企业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
(资料来源:裴克炜.“一带一路”项目风险防范案例分析[N].首都建设报,2017-0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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