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学派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价值理论或相对价格理论所要表明的是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关系,其核心是剩余理论。为了表明这种剩余的来源和剩余量的决定,直接采用同质的劳动时间作为计量单位即劳动价值论。依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所有的商品价值按照劳动时间来计量,当按劳动时间计量的工资率小于全部劳动时间时,剩余价值就出现了,剩余价值等于全部劳动时间减去必要劳动时间。这种剩余理论在某些假定条件下也可以用实物产品来计量,李嘉图采用单一产品的谷物模型表述了这一论点。假设单一要素——劳动的投入,生产单一产品——谷物,给定谷物工资小于劳动生产率,则剩余等于谷物产出减去工资,利润率(或利息率)等于剩余除以谷物工资。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表明古典学派所强调的收入分配取决于社会关系这一核心。
当商品的价值是由纯粹的劳动时间所决定时,技术关系将与收入分配无关,或者说,技术关系与收入分配是完全分离的。这样,收入分配只取决于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比例,而劳动生产率的变动并不影响收入分配。这一点与古典学派的资本理论是一致的,即资本是一种预付,是对劳动的支配,而不是一种生产要素,资本家为工人预付工资是为了获取利润,从而存在一种“自然利润率”,这种自然利润率来自于这样一点,除非能够获取利润,否则资本家决不会为工人垫付工资。因此,在古典学派理论中就需要一种由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利润率或工资率,这种利润率或工资率,并不依赖于技术关系或与技术关系是完全无关的,这种分配理论还暗含着这样一种逻辑推论,工资率的上升必然引起利润率的下降。
古典学派的上述分配理论的命题和逻辑推论在单一产品模型中是成立的。然而,古典经济学家并不只是要说明这种分配理论,而是要用这种收入分配理论表明一种更为广泛和现实性的命题,即相对价格的决定取决于这种收入分配关系或社会关系。按照古典经济学家的观点,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产生之前,商品交换或相对价格是由劳动时间所决定的,相对价格只是劳动时间耗费的比例,这一点来自于对个人占有自身劳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认同,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生使“耗费的劳动”变为“支配的劳动”,即劳动(劳动力)为资本家所购买和支配以获取利润,从而价值转化为统一利润率的生产价格。这一命题在于表明各种不同的经济制度所决定的收入分配是不同的,而这种收入分配的社会关系将决定生产的技术关系中的成本—收益计算。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商品经济中,其成本是耗费的劳动,而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资本家或企业是以支配的劳动来计算成本的,从而要求比例于垫付的资本价值,获取统一的利润率。(www.daowen.com)
然而,在相对价格的决定上,古典经济学家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即技术关系或技术变动是否与相对价格完全无关,用新古典理论的语言讲,是否生产函数和消费偏好,特别是消费的时间偏好对相对价格完全没有影响。例如,当两种商品的生产时间是不同的,从而只要考虑到时间偏好和迂回生产,或生产率的变动,商品的价格就不会与劳动时间成比例。对此,古典经济学家在解释上述技术关系与相对价格的联系时似乎陷入了极度的混乱,如李嘉图和穆勒把商品分为稀缺的和生产的两类不同的商品,认为只有生产的商品才适合劳动价值理论。李嘉图在讨论利润率下降规律时,把地租的决定归之于土地的边际产品,从而其分配理论只适用于工资和利润。当古典经济学家不能有效地解释相对价格时,实际上表明其由总量的劳动时间和单一产品模型中推论出来的分配理论并不能用于异质品模型,这里涉及从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型问题”。
这里不打算详细讨论关于上述问题的复杂争论,只是想表明,即使古典经济学家在解释技术关系对相对价格的影响时存在着逻辑推论上的问题,但古典经济学家对上述问题的解释都表示出一种强烈的逻辑基础,这即是在相对价格的决定中存在着一种由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因素,唯有这种因素才能够决定总量关系,或作为总量的收入分配问题,这种由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因素并不依赖于技术关系,而且将影响相对价格。一旦我们抓住了这一核心问题,古典经济学家在相对价格问题上的逻辑缺陷就只是目前没有得到有效论证的问题,退一步讲,古典学派理论提出了一种能够讨论现实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假说”。这一点从我们前面对新古典理论的分析中可以得到充分的说明,即在新古典理论的技术分析中并不存在任何总量关系,或者说其总量关系的存在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联系到现实经济分析中的问题,当经济学家所讨论的和所采用的完全是由国民收入核算体系所表示的总量指标时,新古典理论的严重缺陷和古典经济学的意义就充分显示出来,因为经济学所要讨论的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经济制度和特定经济制度条件下的经济运行和矛盾,这一点在新古典理论中被完全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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