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缪尔森认为,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论只适合于上述假设条件,一且劳动不是同质的和加入需求函数,斯密的海狸和鹿的例子就不再成立了。
比如有两种异质的劳动——男人和女人,他们在生产不同的商品时各自具有优势,如男劳力每单位劳动用于耕种谷物其产出为2单位,而用于织布有1单位布的产出;女劳力则正好相反,她花费1单位劳动可以得到2单位布或1单位谷物。假设规模收益不变,在这种情况下,布和谷物的交换是否会根据花费的劳动时间进行呢?
例如,给定男劳力和女劳力的总量,现在社会对谷物和布的需求并不是恰好等于男女劳力各自生产谷物和布的数量,各需要更多的谷物,那么将会有一部分女劳力用于生产谷物,每单位谷物的生产所需要的时间决定谷物和布的交换的比率,会出现男劳力每单位的价值会高于女劳力每单位劳动价值的情况,也就是说男劳力相对女劳力来讲更稀缺,其价值会更高。但如果反过来,社会对布的需求更高而使一部分男劳力用于织布,那么女劳力的价将会更高。由此萨缪尔森断言,简单的劳动价值论是不适用这种情况的。因而需要用稀缺性决定两种异质劳动(或两种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
还可以考虑萨缪尔森所提出的更复杂的情况,比如女劳力无论用在生产谷物和布上其生产率都会比男劳力低,但用于生产布时比男劳力低1/2,而用于生产谷物却要低3/4,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根据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说把不同质的劳动在上述两部门分配,以使总产出和收入最大化。当然,如果加入需求,会使问题更复杂化。据此,新古典经济学家提出,这样一种经济计算问题需要用新古典理论的方法来解决,而且只要假设完全竞争,市场价格机制会自动实现这种复杂的资源配置问题。[1](www.daowen.com)
如果所要研究的是静态的资源配置问题,应当承认,新古典理论在这方面要比劳动价值论精巧得多,其逻辑也是成立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分析中有两点重要的假设,其一是资源和技术都是给定的,其二是完全竞争。这两种假设决定了这种机会成本理论完全不适于讨论收入分配问题和经济增长问题。就收入分配而言,如果劳动的数量不是给定的而是人们根据收入的效用和付出劳动的负效用决定的,那么就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男劳力(或女劳力)提供的劳动数量越多,其单位劳动时间支出获得的收入越少,而且在一定的产品需求弹性的情况下,他提供的劳动增加了而总收入却可能下降。显然,新古典的给定劳动数量和用机会成本决定收入分配的原理只是一种虚构,而不适于说明现实的收入分配问题。对于增长问题而言,新古典理论就更不适用了,静态经济的假设使劳动的异质性成为天生给定的,他们都不能通过“学习”来改变自己生产各种产品的生产率,总收入和需求都是既定的。这种理论如果用之于土地和自然资源还说得过去的话,用于劳动却是不合适的。新古典经济学家用上述例子来批评劳动价值论,其目的是要把问题扩展到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和动态的资本积累和技术变动上去,这就根本不可能再保持其理论的前提假设不受侵犯了。
由于我们所要讨论的是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问题,或者说是技术变动与收入分配的相互作用,因此,我们先抽象掉这一类资源配置问题,像马克思所采用的方法那样,把这一类问题视为由“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从而先分析“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价值的决定,这对于所要分析的问题是一种方便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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