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理论都来自于实践,笔者所提出的分析方法作为一种一般理论也需要归纳所有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和用这些实践来检验理论。但在这里只想指出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所给予笔者的直接经验感受。本文提出这种理论的目的也主要在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和经济体制的运行加以解释。
首先,从技术关系或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看,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外先进国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即技术发展的水平极为不同,这种技术条件决定了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可以带来经济的起飞和高速增长。在这种特殊的经济发展阶段,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可以使资本产出比率下降,或者说可以容纳更高的积累率来加速经济发展,即资本产出比率是变动的,而且是一种正向的变动,提高积累率不仅不会使收益递减,而且可能是资本产出比率降低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技术变动必然会带来产业结构的巨大变动,这种产业结构的巨大变动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中必然会产生出国内的二元生产力结构,即先进的工业与落后的农业、高技术的机器生产与落后的手工劳动并存,各个部门和企业的技术水平极为不同。这种国际与国内技术发展上的差别使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具有典型的非均衡发展的特征。
其次,这种典型的非均衡发展决定了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的特征。大规模的积累和技术变动所带来的产业结构变动必然形成典型的非均衡的价格结构,即各个部门和企业的利润率存在着极大的差别(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由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所产生的工农业产品的非均衡价格),无论是传统的集中型体制还是改革后的分散型体制都不能消除这种非均衡价格,从而必然会形成一种特殊的垄断竞争的市场。从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和其他东欧国家改革后的经济体制运行来看,非均衡的价格、两种价格(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和两种市场(计划价格市场和非计划价格市场)的特征是极为明显的,特别是我国作为一个典型的非均衡发展的大国,这种特征就更为突出。在这种特殊的非均衡发展条件下,正是借助于这种非均衡的价格(价格刚性、计划分配、数量信号和特殊的垄断竞争的市场)和国家对收入分配关系与市场价格的调节,才使这种非均衡经济发展中的宏观平衡得以保持。而假想的完全竞争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垄断竞争的价格机制在这种非均衡发展条件下是不可能存在的。即使国家不加干预,也只会形成与这些非均衡价格的调节形式相类似的大规模私人垄断控制的市场,而在这种条件下认为可以不存在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则是犯了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个常识性的错误。
最后,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国家对经济活动的自觉调节,通过改变经济制度调节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来适应动态非均衡的经济发展。在我国这样的典型非均衡发展条件下,一方面,国家不但可以借鉴国外经济发展的经验,通过引进技术、自觉地提高积累率和指导产业结构的调整来促进经济发展,而且可以通过比较各国经济体制的运行和总结自己的经验来探索经济运动的规律,以自觉地选择最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体制模式,即完善经济调节机制。另一方面,这种非均衡的经济发展必然会带来人们之间利益的尖锐冲突,而国家的自觉调节的客观要求正是产生于这种非均衡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冲突。
前面曾经提出,任何经济组织形式的产生都包含人类有意识的活动的作用。由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特有的国情,使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演变明显地表现出这种特征,即垄断竞争的市场是通过国家以计划目标为基础的自觉调节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市场。在这一市场中,作为国家自觉调节存在的控制机制与市场价格作用的运行机制是高度融合的。这使我们完全抛弃了把市场机制的运行作为一种不包含人类意识的自发过程的认识,而转向对有组织的市场——垄断竞争的市场和作为这种市场的高度发展形式——国家自觉调节的市场的分析。(www.daowen.com)
【注释】
[1]琼·罗宾逊:《现代经济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7页。
[2]琼·罗宾逊:《现代经济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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