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的催收是一件艰苦而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催收方法如下。
(1)应收账款发生后,立即催收。据英国销售专家波特·爱德华的研究,赊销期在60天之内,账款要回的可能性为100%;在100天之内,要回的可能性为80%;在180天之内,要回的可能性为50%;超过12个月,要回的可能性为10%。另据国外专门负责收款的机构研究表明,账款逾期时间与平均收款成功率成反比。账款逾期6个月以内应是最佳收款时机,如果欠款拖至一年以上,成功率仅为26.6%,超过两年,成功率则只有13.6%。
(2)对那些不会爽快付款的客户应经常催收。如果推销人员要账时太容易被打发,客户就不会将还款放在心上,他会觉得这笔款项对推销人员来说不重要,能拖就多拖几天。推销人员经常要账会使得客户很难再找到拖欠的理由,不得不归还账款。
(3)对有信誉只是一时资金周转不开的客户应适当给予延期。诚信催收,尽可能帮客户出谋划策,帮客户联系业务等,以诚心和服务打动客户,达到收回货款的目的。推销人员要注意在收款完毕后再谈新的生意,这样,生意谈起来也就比较顺利。
(4)对于支付货款不干脆的客户应提前催收。如果推销人员只是在约定的收款日期前往客户处,一般情况下收不到货款,必须在事前就催收。事前上门催收时要确认对方所欠金额,并告诉他下次收款日一定会准时前来,请他事先准备好这些款项。这样做,一定比推销人员在收款日当天来催讨要有效得多。
(5)对于付款情况不佳的客户应直截了当催收。推销人员在和客户碰面时不必跟他寒暄太久,应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你来的目的就是专程收款。如果收款人员吞吞吐吐、羞羞答答,反而会使对方在精神上处于主动地位,有时间做好如何对付收款人的思想准备。
(6)为预防客户拖欠货款,应明确付款条款。推销人员在双方交易时就要规定清楚交易条件,尤其是对收款日期要作没有任何弹性的规定。例如,有的代销合同或收据上写着“售完后付款”,只要客户还有一件货没有卖完,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付货款;还有的合同写着“10月以后付款”,这样的模糊规定事后也容易导致纠纷。双方的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合同、契约、收据等),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专用章。(www.daowen.com)
(7)到了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推销人员上门的时间一定要提早,这是收款的一个诀窍。否则客户有时还会反咬一口,说他等了推销人员好久,推销人员没有来,他要去做其他更要紧的事,推销人员就无话可说。
登门催款时,推销人员不要看到客户那里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一定要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因为客户不希望他的客人看到他的债主登门,这样会搞砸他的其他生意,或者在亲朋好友面前丢面子。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所欠货款不多,客户一般会赶快还款,打发了事。
(8)如果客户一见面就开始讨好推销人员,或请推销人员稍等一下,他马上去某处取钱(对方说去某处取钱,十有八九是取不回来的,并且对方还会有“最充分”的理由,满嘴的“对不住”),这时一定要揭穿对方的“把戏”,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采取实质性的措施,迫其还款。
(9)如果只收到一部分货款,与约定有出入时,推销人员要马上提出纠正,而不是要等待对方说明。如果推销人员的运气好,在一个付款情况不好的客户处出乎意料地收到很多货款时,就要及早离开,以免他觉得心疼。
(10)如果经过多次催讨,对方还是拖拖拉拉不肯还款,推销人员千万不能放弃,而是要开动脑筋,采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法灵活催收;得知对方手头有现金或对方账户刚好进了一笔款项时,就立刻赶去催收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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