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年纪、不同的心绪下,对时间可能会持有不同的看法,而且一般人对时间的态度是极为主观的。在各种时间观念中,有四种观念特别不利于时间的有效运用。它们是:
(一)视时间为主宰
视时间为主宰的人,将一切责任交托在时间手中。这种人深信“这只是时间问题”、“岁月不饶人”、“时间是最好的试金石”这一类的说法。在这种人心目中,时间犹如驾驶员,而他们则好像乘客。
视时间为主宰的人的一个主要行为特征,便是重形式而不重实质。例如,尽管他们有时需要更多的休息,但是这些人每天总是在同一时间起床;尽管他们有时在那个时间并不感到饥饿,但是这些人每天总是在同一时间进餐。这些人总是恪守固定的时间办事而不愿稍作变动,例如下班时,虽然下一班6∶05分的班车不愁没有座位,但他们总是赶5∶45分那趟拥挤不堪的班车。有时甚至是以时间为行为准则而忽视其他一切,例如长途电话的通话时间一超过三分钟,就令他们感到极度不安,即使增加的通话时间可以节省几天的旅途奔波或是代替冗长的会议。
视时间为主宰的人虽然重形式而不重实质,但这并不意味他们一定喜爱形式。他们有时也会违背形式的要求,但却不敢公然违背,而只是以“自欺欺人”的方式逃避。例如常听某些人说“偷得浮生半日闲”。言下之意他们认为:
(1)他们不应当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中偷闲;
(2)他们想偷闲,而且无论如何都要偷闲;
(3)他们期望能避免罪恶感或良心的谴责。
视时间为主宰的人并不面临“选择”的困扰,他们生活得颇为潇洒,因为他们只需听从时间的指挥而无需费脑筋。他们最大的缺点在于无条件地向时间屈服,以致不能善用时间。那样的话,发掘生命过程中无穷的机会便无从谈起了。
我们是每分钟的主人,否则便是每分钟的奴隶;我们利用时间,否则时间利用我们。
(二)视时间为敌人
视时间为敌人的人,经常将时间当作超越与打击的对象。这种人的行为特征表现为:
(1)设定难以完成的时限,以便“打破记录”或“刷新纪录”。对这种人来说,节省下来的一点时间好像能积蓄下来似的。
(2)在任何约定时间的场合,因早到而感到“胜利”、因迟到而感到“沮丧”。这种“胜利”或“沮丧”的感觉,是针对时间的早晚而产生,并非针对时间的早晚所导致的后果而产生的。例如有些人开会总是早到,结果便是等候其他与会者的来临。仍有一些人因约会时迟到一两分钟而感到沮丧,只因自己与时间打输了一场仗而感到沮丧。
视时间为敌人的人有一个最大的长处,便是洋溢着突破障碍的竞争精神。但与时间竞赛的人,是注定要失败的。当一个人的心理经常处于竞争状态时,他将难以充分体会经验、成就和过程的喜悦,也将难以生活在现在,因为他的心总是放在下一场的战斗上。
视时间为敌人,就是重效率而不重效能。效率是一种相对于既定标准而实际达到的标准的概念。比如,能以较少的投入获得同等的产出,或是以同等的投入获得较多的产出,这都被视为富有效率。自从泰勒于20世纪初倡导科学管理以来,效率被当作一种追求的目标。效率之所以受到如此重视,恐怕应归功于管理学界对它不遗余力的研究与追求:从早期的“动作研究”、“时间研究”与“工作设计”到近期的“作业研究”、“计划审核术”等,无一不是致力于提高效率的。在可支配的资源(包括时间)极度匮乏的情况下,讲求效率是明智和必要的,因为效率的提高足以减轻资源(包括时间)的浪费。
同时为了将“效率的提高足以减轻资源的浪费”变成事实,管理者更要讲求效能。所谓效能,是指设定合适的目标,以及选择为完成特定目标所需的适合的手段。有效能的人不但能够制定合适的目标,而且能够选择适合的手段以完成既定目标。
譬如,当纯平电视机已处于生命循环的成熟期,而液晶电视机正方兴未艾时,若管理者仍选定纯平电视机为目标产品,则不论其生产效率有多高,这种产品肯定要滞销。这样的管理者是无效能可言的。又如,管理者为了推销女性化妆品,而在某一电视节目内发布产品广告,但是倘若该节目不受女性欢迎,则不论其收视率有多高,或广告费有多便宜,这种广告肯定无法实现促销的目的。这样的管理者也是无效能可言的。上述实例显示,倘若管理者只讲求效率而不讲求效能,则将因为目标无法实现而导致严重的资源浪费。大管理学家彼得·杜拉克有鉴于此,在1966年撰写了《有效的管理者》一书,呼吁管理者重视效能。在这本书上,他简明扼要地指出:效率是“以正确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则是“做正确的事”。(www.daowen.com)
管理者固然期望能同时拥有效率与效能,但在效率与效能无法兼得时,管理者首先应着眼于效能,然后再设法提高效率。难怪彼得·杜拉克会斩钉截铁地说:“对企业不可缺少的是效能,而非效率。”
(三)视时间为神秘物
视时间为神秘物的人通常都认为时间高深莫测,囿于时间所加的限制。他们对待时间的态度,与他们对待自己身体的态度极为相似。除非等到他们的肠胃出毛病,否则他们不会意识到肠胃的存在或是肠胃的重要性。同样,除非等到他们对时间的使用受到限制,否则他们不会意识到时间的存在或是时间的重要性。
视时间为神秘物的人因为忽视时间所加的各种限制,所以能够专心致志地工作。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时间对绝大多数人特别是对项目经理来说都是吝啬的。除非他们真正了解到这种吝啬,否则他们将无法适当地从事时间的调配,并将其投入到最重要的工作当中。
(四)视时间为奴隶
“视时间为奴隶”这种观念转化成一种行为,便是长时间地沉迷于工作,成为所谓的“工作狂”。在各种各类的机构中,许多管理者的工作时间都很长,而且职位愈高者工作时间愈长。我们时时可以听到这一类的话:“一位基层的管理者如能在八小时内做好一天的事,他已算是一位能干的人物。但是一位高层的管理者如能在十小时、甚至十二小时内做好一天的事,他应被视为特别杰出的俊才。”
难道职位越高的管理者,他的工作时间将无可避免地延长?许多人对这个问题都给予了肯定的答复。理由是:当一个人在组织中职位上升得愈高、工作愈加重要,其责任愈加重大,所以工作时间自然延长。可是,对这个问题的否定回答,或许更加令人信服:当一个人在组织中职位升得愈高,上级授予他的权力愈大,供他差遣的员工也愈多,因此工作时间不应随职位的升高而增加。
统计调查显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五十五小时、甚至六十小时的管理者大有人在。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些长时间工作的人大多数都不认为自己工作过长。事实上,有些管理者只有等到心脏病突发、子女求见时,才领悟到自己花在工作上的时间过长。例外性的长时间工作并不足以产生不良后果,但是经常性的长时间工作则有不良后果。以下三种后果很值得管理者注意:
(1)研究发现,每天的工作时间一超过八小时,则生产效率将快速递减。倘若这些研究结果是可信的,则每周工作时间最好不超过四十八小时(按六个工作天计算)为好。
(2)长时间工作足以令人养成拖延的习惯。许多管理者对工作因保持着“白天做不完,夜晚还可以做;平时做不完,周末或礼拜天还可以做”的态度,于是使八小时可以做好的事被拖延到十小时才完成,五天可以做好的事被拖延到六天才完成。这不幸应验了帕金森所提出的“帕金森定律”,即如可供完成工作的时间为八小时,则工作将在八小时内完成;如可供完成工作的时间被增加为十小时,则同样的工作将在十小时内完成。
(3)长时间工作可能导致工作的失败。管理学者约瑟夫·崔岂特曾经对一群管理者在事业上的成败进行研究,他发现成功的管理者与失败的管理者的差别在于:后者随时愿意为工作而牺牲家庭。即忽视家庭而过度强调工作的管理者,其工作终究会不佳。长时间工作所导致的不良后果足以说明,为何一些机构会强迫员工定期休假、限制加班次数或加班时数,或是不准累积假期。
以上四种有碍时间管理的观念是人们不能有效利用时间的根本原因。它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如果我们不改变自己对时间的态度,进而改变自己的行为习惯,那么所有的时间管理技巧都是纸上谈兵。我们要管理的其实不是时间,而是我们自己,是对自己价值观的管理、对自己工作生活状态的管理及对自己行为习惯的管理。如果抛开这些根本去谈一些时间管理技巧的话,那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许多时间管理专家都指出:时间是与生俱来的,它像空气那样支持人们的生存,又像手或手指头那样可以供管理者作多种不同的用途。因此,只有不对时间抱任何成见,或加诸任何价值判断,而视之为中性资源,才可对它作出有效的运用。
视时间为中性资源,犹如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与技术资源那样,将有助于管理者切实把握现在,而不致迷失于过去或未来。但这并不意味着过去与未来不重要:过去犹如一面镜子,它足以令管理者认清自己以免重蹈覆辙;未来是现在努力的导向与终结。不过,只有现在才是管理者可以采取行动的唯一时间。世界上的所有成就都是“现在”创造的,因此管理者应能记取过去,把握现在,放眼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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