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政策和人力政策是从供给方面分别用来对付通货膨胀和失业的政策措施。面对20世纪70年代各主要西方国家出现的滞胀局面,调节总需求的宏观经济政策,无论是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都显得无能为力。这些政策只能用来对付单独发生的失业和通胀。为了对付同时出现的失业和通胀,主流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即新古典综合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如萨缪尔森、托宾等人主张,应当在推行宏观的财政、货币政策的同时,配合实行收入政策和人力政策。
收入政策是用来限制垄断企业和工会对物价和工资操纵的一种重要政策,即实行以管理工资—物价为主要内容的政策。它包括如下内容。(1)工资—物价“指导线”,即由政府当局根据长期劳动生产率增长趋势来确定工资和物价的增长标准,要求企业和工会通过双方协商,自愿把工资和物价增长率限制在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平均增长幅度以内。(2)对某些具体的较快上涨的工资或物价形势,由政府进行“权威性”劝说或者施加压力来扭转局势。(3)实行工资—物价硬性管制,即由政府颁布法令对工资和物价实施管理,甚至暂时加以冻结。(4)政府以税收作为奖惩来限制工资增长的政策。如果工资增长率保持在政府规定的界限以下,则以减少个人和公司所得税作为奖励;如果工资增长率超过政府规定的界限,则以增加所得税作为惩罚。(www.daowen.com)
人力政策是用以改进劳动市场状况,消除劳动市场不完全性,以克服失业和通货膨胀进退两难的政策。这种政策通常包括以下措施:发展多吸收劳动力的服务部门;由政府直接雇用私人企业不愿雇用的工人和非熟练工人,让他们从事对社会有益的事业,并使这些处境不利的工人通过有用经验的传授和劳动习惯的养成而能够干那些正规的永久性的工作;加强劳动力的重新训练;指导和协助失业人员寻找工作,以增加就业机会;增大劳动力在地区和职业方面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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