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交因素对社交网络服务的感知有用性构建有显著影响的10个研究假设

交因素对社交网络服务的感知有用性构建有显著影响的10个研究假设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Chung et al研究了社交网络服务中社交因素对感知有用性构建的影响。研究表明,社交平台的技术性包括机密性、易用性、有用性和交互性四个子因子。因此,本研究可以得到以下假设。综上所述,本研究一共提出10个研究假设,具体如下:H1:以过程为基础的信任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H2:以制度为基础的信任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H3:信任信念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H4:信任意愿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H5a:社

交因素对社交网络服务的感知有用性构建有显著影响的10个研究假设

立足于上文的分析及设定的研究框架,本研究将进一步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同时提出本研究需要验证的假设,并在研究中逐一进行验证,再将其拓展为具备操作性的、可验证性的假设。

通过对已有研究的梳理发现,Koufaris(2004)和Pavlou(2003)均在研究中指出,信任在提高消费者购买意向时效果显著。因此,建立不同维度的信任,消费者的购买意向也会有所不同(Catherine et al,2002;Cheung et al,2016)。Bhattacherjee(2002)在三个维度思考信任的划分,即基于能力、关系、道德三个方面进行论述。Mcknight和Chervany(2002)在对比研究许多关于信任定义的基础上,从主观与客观的维度出发,将信任分为信任信念和信任意愿。本研究在研究中假设企业无论是增强以过程为基础的信任、以制度为基础的信任,还是增强信任信念和信任意愿,均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但是不同的信任类型所带来的消费者购买意向有所不同。因此,信任和消费者的购买意向之间具有相关性。由此,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H1:以过程为基础的信任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

H2:以制度为基础的信任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

H3:信任信念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

H4:信任意愿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

网络社交成员之间的交往,是人们体验愉悦感的源泉,而虚拟的网络社区能够帮助成员认识新朋友、获得友谊,所以说,人与人之间的友情正是人们幸福感和愉悦心理产生及获得的重要来源。Choi(2016)认为,人们参与网络社交活动的初衷也是如此。Deng et al(2016)认为,信任是人际关系中理性计算和情感关联的产物,而社交网络平台增加了成员间的情感,从而增强了购买意向。所以,社交商务平台满足了人们交友及相互沟通联系的需求,而且成员间可以从他们的公共关系中得到积极的乐趣。虚拟的社区与现实社区不同,大家可以在虚拟社区里重塑形象。即人们更注重于花大量的时间、金钱、精力用于塑造个人的正面形象,以影响他人对于自身印象的判断,认为这就是本人在现实中的形象,从而在网络中树立一个善良、有能力、正直的美好形象。信任信念即表示信任主体所展现出来的值得信任的能力,也就是说,体验性可以增加其在社交网络中的信任信念。因此可以得到以下假设:

H5a:社交网络平台的体验性对信任信念和消费者购物意愿之间的关系起正向调节作用。

网络社交平台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倾向产生较大的影响。关于体验性,本研究倾向于解释为参与网络社交的用户能够多样性地表达自己的感知、自由地抒发自己的体会、有归属感等积极体验。所以本研究认为,人们参与网络社交及商务活动的初衷就是因为丰富有趣的内容给予了他们愉快的体验,使他们获得积极的心情,并从中得到满足。Chung et al(2015)研究了社交网络服务中社交因素对感知有用性构建的影响。Hajli(2014)认为,社交媒体服务中的社交商务感知对顾客与电子供应商网站之间的关系质量有着积极的影响。Gefen et al(2003)基于TAM理论提出网络购物行为的机制模型,同时指出,感知易用性会正向促进信任的产生。关于感知的多样性,其源于成员之间的差异而产生的多样性。网络购物相比现实购物,一是没有空间的限制,消费者可在平台浏览全国、全世界的商品;二是没有时间的限制,消费者可根据需要,随时下单购买,且双方并不可见,交易的行为也不需要同时进行。通过比较不难发现,网络交易行为的双方所建立的信任度远没有现实中双方面对面的在交易中建立的信任度高。因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H5b:社交网络平台的体验性对信任意愿和消费者购物意愿之间的关系起着负向调节的作用。

研究表明,社交平台的技术性包括机密性、易用性、有用性和交互性四个子因子(Wu et al,2017)。胡爱群(2011)等学者认为,网络社交商务需要建构动态的、灵活的商务模式,尊重信息的机密性,这样才能在项目中实现合作与知识整合。关于机密性,安全是社交平台存在的前提因素,因此,必须保证消费者及企业的信息安全。关于交互性,人们在社交商务的沟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向他人展示自己的身份,所以网络社交商务平台在技术上必须具备及时交互的特点(Piyathasanan et al,2015)。李国鑫等(2011)认为,感知到网购的有用性会对消费者网上购物行为产生影响。另外,社交商务行为更为重要的一个特点是极力获取最大范围内的好评,极力避免消费者的消极、批评性评价。因此,交互性的特征及效果会在社交商务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所以,网络社交商务的技术感知特征应具有交互性。交互性越强,消费者咨询所需要的产品时,其回复响应的时间越快,消费者越愿意在该网络平台上购买商品。因此,本研究可以得到以下假设。

H6a:社交网络平台的技术性对以过程为基础的信任和消费者购物意愿之间的关系起着正向调节的作用。

H6b:社交网络平台的技术性对以制度为基础的自主创新和消费者购物意愿之间的关系起着正向调节的作用。

社交商务能给社交网络平台带来经济价值(Chee and Ko,2016)。如果是营利性的,那么其效益主要体现在收入上;如果社交网络平台推广产品主要考虑经济价值,对企业和产品有所倾向,那么满足社交网络平台利润最大化的产品可能不一定是消费者真正愿意购买的产品,因为这不是通过社交网络平台上的企业或个人口碑而产生的。比如一个产品的质量并不是很好,但是产品的生产商愿意花销大量的人、财、力来做营销推广,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让消费者的信任感下降。因此,可以得到以下假设:(www.daowen.com)

H7a:社交网络平台的价值性对以过程为基础的信任和消费者购物意愿之间的关系起着负向调节的作用。

H7b:社交网络平台的价值性对以制度为基础的自主创新和消费者购物意愿之间的关系起着负向调节的作用。

综上所述,本研究一共提出10个研究假设,具体如下:

H1:以过程为基础的信任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

H2:以制度为基础的信任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

H3:信任信念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

H4:信任意愿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

H5a:社交网络平台的体验性对信任信念和消费者购物意愿之间的关系起着正向调节的作用;

H5b:社交网络平台的体验性对信任意愿和消费者购物意愿之间的关系起着负向调节的作用;

H6a:社交网络平台的技术性对以过程为基础的信任和消费者购物意愿之间的关系起着正向调节的作用;

H6b:社交网络平台的技术性对以制度为基础的自主创新和消费者购物意愿之间的关系起着正向调节的作用;

H7a:社交网络平台的价值性对以过程为基础的信任和消费者购物意愿之间的关系起着负向调节的作用;

H7b:社交网络平台的价值性对以制度为基础的自主创新和消费者购物意愿之间的关系起着负向调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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