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开发的概念
供应商的开发是指从无到有寻找新的供应商,建立起适合于企业需要的供应商队伍。
2.供应商开发信息的来源
(1)国内外采购指南
(2)国内外产品发布会、展销会
(3)国内外新闻传播媒体
(4)政府组织的各类商品订货会
(5)国内外行业协会、企业协会
(6)利用专业顾问公司
(7)媒体广告
(8)同行市场调查
(9)厂商介绍
(10)供应商自行找上门(www.daowen.com)
3.供应商开发的方法
(1)直观判断法
直观判断法是根据征询和调查所得的资料并结合人的分析判断,对供应商进行分析、评价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主要是倾听和采纳有经验的采购人员意见,或者直接由采购人员凭经验作出判断。
这种方法的质量取决于对供应商资料掌握得是否正确、齐全和决策者的分析判断能力与经验。其优点是运作简单、快速、方便;缺点是缺乏科学性,受掌握信息的详尽程度限制。常用于选择企业非主要原材料的合作伙伴。
(2)采购成本比较法
对质量和交货期都能满足要求的合作伙伴,则需要通过计算采购成本来进行比较分析。采购成本一般包括售价、采购费用、运输费用等各项支出的总和。采购成本比较法是通过计算分析针对各个不同合作伙伴的采购成本,选择采购成本较低的合作伙伴的一种方法。
(3)招标法
招标法可以是公开招标,也可以是指定竞级招标。公开招标对投标者的资格不予限制;指定竞标则由企业预先选择若干个可能的合作伙伴,再进行竞标和决标。招标方法竞争性强,企业能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选择适当的合作伙伴,以获得供应条件有利的、便宜而适用的物资。
当订购数量大、合作伙伴竞争激烈时,可采用招标法来选择适当的合作伙伴。它是由企业提出招标条件,各招标合作伙伴进行竞标,然后由企业决标,与提出最有利条件的合作伙伴签定合同或协议。
招标法手续较繁杂,时间长,不能适应紧急订购的需要;订购机动性差,有时订购者对投标者了解不够,双方未能充分协商,造成货不对路或不能按时到货。
(4)协商选择法
协商选择法由企业先选出供应条件较为有利的几个合作伙伴,同他们分别进行协商,再确定适当的合作伙伴。与招标法相比,协商方法由于供需双方能充分协商,在物资质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较有保证。但由于选择范围有限,不一定能得到价格最合理、供应条件最有利的供应来源。当采购时间紧迫、投标单位少、竞争程度小,订购物资规格和技术条件复杂时,协商选择方法比招标法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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