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资格申请
一般来说,资格审查可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在招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在投标后(一般是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如果招标企业没有资格进行预审,投标商可以直接购买招标文件研究,并进行投标准备。但是现在大多数招标企业都要进行资格预审,因此,投标商应及时向招标企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认真研究后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一般由招标企业拟定,并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供给投标商。
2.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投标函,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有关报价、质量目标等承诺和说明的函件。是投标人为响应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所做的概括性说明和承诺的函件,一般位于投标文件的首要部分,其格式、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函单独密封:是指投标函及其附件按要求装入单独信封,按招标要求密封。可以其他已经密封文件同时密封于更大的密封袋或密封箱中。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时必须提交的资料,这一部分要列出投标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投标商企业的全称,历史简介和现状说明 企业的组织机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交易许可证等,还要有开户银行名称以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格证明书。如果投标商是某些制造商的产品代理,还要出具制造商的代理协议复印件。以及制造商的委托书。
(3)证明投标商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并有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明货物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逐条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已经对买方的技术规格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主要目的一是担保投标人在招标人定标前不得撤销其投标,二是担保投标人在被招标人宣布为中标人后其即受合同成立的约束,不得反悔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①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②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或被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声明。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被正式授权的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③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④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文件的递交(www.daowen.com)
(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①投标文件必须胶粘装订成册,严禁用活页,否则视为废标。
②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包封中,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包封封装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③内外层包封均应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注明“投标资料表” 中指明的招标项目名称和“XX日期时间(根据第18条规定的时间和日期)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④内层包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⑤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投标截止时间
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定的投标地点。
②招标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②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密封、标记并送达招标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②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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