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革命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推动全球服务贸易整体发展迅速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1979年,全球服务贸易以24%的增长速度首次超过了增幅为21.7%的货物贸易。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应对全球市场竞争,跨国公司不断调整资源配置和公司经营战略,按照成本和收益原则剥离非核心的后勤与生产服务业务,再加上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大增强了服务的可贸易性,服务贸易增长异军突起,服务产品的生产也成了国际投资的重要领域。1980年至2015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值已经从3 600亿美元增长到46 750亿美元。推动这一发展的两个基本因素,是服务外包和可贸易性提高。前者主要是专业化、社会分工深化,推动了制度安排的调整,进而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后者主要是科学技术的作用,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导入,进而产生了巨大的供给。
(二)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技术、知识密集化趋势日益明显
在过去的20多年中,许多新兴服务行业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服务经营行业,其中技术、信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发展最快,其他如金融、运输、管理咨询等服务行业,由于运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也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服务业已成为服务贸易发展的助推器。相应地,服务贸易在交易内容日趋扩大、服务品种不断增加的同时,其结构和竞争格局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居服务贸易的主导地位,而传统服务贸易总体份额趋于下降。世界服务贸易已由传统的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智力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的推动下,这些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或知识密集型的服务部门发展迅猛,成为当代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增长点。
(三)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国际服务贸易的国别和地区差异
从国别构成上看,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服务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也呈上升趋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在出口贸易规模还是结构上均存在很大的差距。以2015年为例,国际服务贸易出口额排在世界前5名的国家依次为美、英、中、德、法,发展中国家只有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9%,而美国这一比重达14.8%。(www.daowen.com)
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结构上看,发达国家在金融、保险、通信、信息、专利许可、咨询、法律、广告等服务行业中所占比重较高,而发展中国家则在旅游、建筑工程承包、劳务输出、海上运输等服务行业中发展较快。虽然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在一些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也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2015年欧洲在与生产相关的服务、运输、旅游、保险和养老服务、金融、电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出口中全球占比最高;特别是在保险和养老服务、金融、电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服务方面,欧洲占据绝对优势,出口超过全球一半以上。亚洲在建设服务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出口超过全球一半。北美则在技术服务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从服务贸易的地区构成上看,也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性。总体上,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和东亚三大地区。目前,欧洲、亚洲是全球第一和第二大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2015年两大区域在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市场的占比为73.6%,在服务贸易进口市场中占比为74.2%。
(四)服务贸易的全球化、自由化与贸易保护并存
各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服务业分工向国际化方向拓展必将推动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的全球化、自由化是长期趋势。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不同,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差异很大,各国通过服务贸易全球化、自由化所获得的利益是不平衡的,因此对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态度也是不同的。发达国家由于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垄断竞争力或相对竞争力,因此,通过全球性、区域性的多边或双边贸易投资协定,对发展中国家以开放本国商品市场换取发展中国家的服务市场准入,对发达国家则是相互开放服务市场、通过国家间的贸易补偿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另外,针对一些可能危及国家军事安全和可能削弱本国技术垄断地位的敏感性领域的服务出口则严格加以限制。发展中国家由于在服务贸易领域处于弱势地位,在服务贸易全球化和自由化过程中获利较小,出于保护国内某些幼稚服务产业乃至国家主权和安全以及本国文化、价值观的独立性、传承性的考虑,往往通过产品移动壁垒、资本移动壁垒、人员移动壁垒和商业存在壁垒等对开放本国服务市场施加更多的限制。
随着《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与生效以及WTO体制下后续谈判的深入,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有所降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程度有所提高。但是应该看到,每个WTO成员国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是以其在服务贸易减让表中的具体承诺为基础的,因此各国对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程度是不同的,即使在承诺开放的部门,也往往存在着开放程度、开放时间和开放范围等方面的限制。总体上,发达国家承诺的开放程度均较高,发展中国家的开放程度则较低且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性。在谈判的主要诉求上,发达国家主要是要求取消对外资准入的限制,新兴国家则向发达国家提出开放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同时,由于服务贸易壁垒隐蔽性的特点,实践中一些国家在市场准入条件方面缺乏透明度,或通过制定繁杂的审批条件和程序,或通过对服务供应商的服务经营设施实行各种形式的限制,进而达到对外国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限制和对本国服务业的保护。这些贸易壁垒隐蔽性强,涉及面广,而且难以甄别,是服务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因此,当代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有条件的、渐进的自由化,服务贸易全球化、自由化与贸易保护并存的格局将长期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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