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破产的含义与法律程序

破产的含义与法律程序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破产是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法则作用下,企业死亡的形式之一。破产一词源于拉丁语“Falletux”,意思为失败,在中文语义中,也有“失败”、“倾家荡产”之意。作为法律术语的破产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债务人因丧失清偿能力而不能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的状态;一是指法律规定由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由有关组织参与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分配破产财产,以及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

破产的含义与法律程序

破产(Bankruptcy)在企业理论中被认为是企业死亡。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与自然人一样,不同的企业有着各自不同的成长和死亡的过程及方式。据美国学者对过去90年企业发展的统计,发现企业的平均寿命为12.5年,美国和英国的专家对一些公司进行样本分析后发现,这些公司在10年内的死亡率为33%。破产是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法则作用下,企业死亡的形式之一。

破产一词源于拉丁语“Falletux”,意思为失败,在中文语义中,也有“失败”、“倾家荡产”之意。而现代法律的财产构成中,不仅有动产、不动产、而且还包括信用、能力、商誉以及知识产权等各种财产权利。因此,法律意义上的破产,比之“失败”或“倾家荡产”的字面意义,有更严格的内涵。

作为法律术语的破产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债务人因丧失清偿能力而不能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的状态;一是指法律规定由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由有关组织参与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分配破产财产,以及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把这两种含义结合起来,破产的内涵应当是: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将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分配给债权人的特定法律程序。

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判定,要求同时具备以下几种情况:

(1)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www.daowen.com)

(2)债务清偿期限届满时债权人已要求清偿;

(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即既无现金支付到期债务,又无相应的资产作抵押获取款项还债,又丧失信用无力借新债还旧债。

以上三点缺一,都不能说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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