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并购,必须履行以下法律程序:
(一)公司合并决议的拟定
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的方案或协议,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就国有独资公司来讲,其合并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进行。
(二)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合并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各自代表本公司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
2.合并后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3.合并各方的资产状况及其处理方法;(www.daowen.com)
4.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法;
5.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增资所发行的股份数额、种类及数量;6.合并各方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三)合并协议生效后,合并各方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合并各方向债权人进行通知及公告
合并各方应当自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合并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能按债权人的要求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继。
(五)依法进行登记
合并登记分为解散登记和变更登记。公司合并以后,解散的公司应当到工商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存续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只有进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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