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是国家设置的对工商企业的经济活动和市场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经济行政管理机关。“工商企业”是一个传统的概念。实际上,现在所有的营利机构和组织都是“工商企业”,或简称“企业”。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是我国根据自身的国情所设立的国家机构。其他国家一般没有这一机构。国务院于1978年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82年更名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省直辖市(区)、地区、县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局,县以下的乡、镇和较大的市场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各省及其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领导机构。
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机构设置是:(1)企业登记机构;(2)商标管理机构;(3)广告管理机构;(4)合同管理机构;(5)市场管理机构;(6)仲裁机构。
相应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对企业的管理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办理工商企业登记
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外商企业在我国的代表机构,均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其意义首先表现在确认经营资格,获得营业执照,为企业建立经济户口,从而建立对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基础。其次是行业准入的管理。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行业的发展状况,制定行业的准入政策和准入标准,并在必要的时候对一定的行业进行企业数量的总量控制。通过登记管理,加强对企业和行业管理,强化产业布局管理和经济秩序管理,同时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企业的重大事项,在规定的范围内,都需要登记,主要包括:
1.设立
新设立企业时,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登记。
2.变更
企业重大事项发生变更时,如经营领域变动、资产结构重大变动、法人代表变动等,也必须登记。
3.终止
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破产或有意撤出某个经营领域而需要终止企业的经营时,需要登记。
我国企业登记有自身的特点。首先,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实施企业登记和行政管理相结合中的统一管理。国外许多国家的企业登记是在司法部门如法院等进行的,而没有专门的行政管理机构。其次,我国有全面、系统的企业登记管理法规。当然,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也面临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问题。工商管理法规是相对稳定的,但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却处于不断变动之中。特别是我国经济处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快速、准确地适应就成为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例如,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企业间的不断竞争,会出现许多新兴的行业和业务,这就需要对工商管理条例中关于业务种类的法规及时作出调整。
(二)商标和广告管理
1.商标的专用权与管理
商标是企业在其产品上所使用的、与其他企业产品相区别的标志,是企业及其产品的信誉和品牌的标志。商标通常用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商标作为企业信誉和企业信息最集中、最凝练的体现,在现代企业活动中已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构成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现在,不仅生产大众消费品(例如彩电、空调等)的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大量使用商标,许多原材料和配件行业(例如石化、电缆等)也大量使用商标。
我国的《商标法》是我国的企业登记、使用商标和国家对企业商标的行政管理的共同法律依据。(www.daowen.com)
目前国际上对商标专用权归属的确认有两种原则,即首先使用原则和注册原则。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根据不同的原则,不同的商标专用权有不同的确认方式。首先使用原则即商标权归首先使用者。注册原则即经过合法注册商标获得商标专用权。我国采取的是注册原则,首先申请、首先注册的企业获得商标权。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
在我国的现阶段,商标侵权和商标意识不强两种情况同时存在。一些企业为了自己的一时之利,假冒他人商标。有的企业则不是出于有益于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没有“护法至上”的护法意识,而是钻法规的空子。例如,法规规定,在同类产品中,不得使用与他人商品相同或很相似的商标与包装,但有的企业在生产洗涤剂产品时,模仿另一果汁厂家产品的商标和包装,不仅果汁厂家造成间接的损害,而且极易导致儿童误食。在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法规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种行为从单纯的法制观念出发,肯定是合法的,但却不一定合理。另一方面,有些企业的商标意识淡薄,给企业经营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国四川有一位年轻人,专门找没有进行注册商标的产品,自己抢先注册,然后向该公司索赔,或对簿公堂。这可以视为另一种方式对企业进行的法制观念和商标权观念的、代价昂贵的教育。我国还有一家国内外知名的、历史悠久的大医院,以其医院名称的名牌效应推出药品,但却受到一家日本公司的侵权起诉,原因是这家日本公司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刚开始进行商标注册时,早已捷足先登,将这一名称进行了商标注册。最后,这家大医院只好作罢,将自己的药品商标另行命名。
2.广告管理
“广告”一词有多种含义,在此指企业的商业广告,主要分为企业形象广告和销售广告。我国的《广告法》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商业广告”。在企业广告中,一般都会出现企业的商标。广告是企业与外部环境进行沟通中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广告管理是国家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广告的刊户(登广告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广告公司、媒体)、广告的内容和形式以及广告费等方面进行管理。广告管理的法规主要包括:《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10月发布),《广告管理实施细则》(1988年1月)。我国1994年10月人大常委会通过、1995年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从此,广告管理有了法律依据。此外,对特殊的行业,例如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等,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广告管理法规。
在广告管理中,还涉及到维护消费者权益、公平竞争和防止垄断等内容。我国对企业广告提出了越来越详细、越来越科学的规定。例如,我国规定,在广告中,不得将企业自身的产品与其他厂家的产品相比较。又如,1999年,我国出台了有关禁止对保健品做虚假广告的规定;在各类企业的广告中,严禁使用销售排名、市场份额等内容。
3.合同管理
经济合同是当事人(包括企业)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的协议。经济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经济合同的法律法规依据是《经济合同法》,此外,还有针对特殊行业或特殊内容的经济合同法规,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借款合同条例》等。《经济合同法》将企业的经济合同分为十大类。
对企业的合同管理是管理企业的经济合同及其相关的企业行为。县级上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对企业和企业间的合同管理。
4.市场管理
站在企业的立场上,市场是买卖双方交易的场所。市场管理则是运用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对在市场上交易的产品(或服务)、交易的人员和交易的方式进行监督和管理,制止非法经营,维护合法经营。
市场管理有三个目的,也是市场管理的三个根本标准,即:有利于经济与社会发展、有利于顾客和有利于行业发展。
制止和惩治企业的违法经营,是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等国家行政管理和国家司法机构共同完成的。
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是市场管理的重要方面。二者的目的和标准不同。反不正当竞争以维护市场主体(企业)为目的和标准。反垄断以维护顾客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和标准。
反垄断法规的本质是,禁止垄断和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从而维护顾客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反垄断法规产生于19世纪末。现在,许多国家有反垄断法。我国的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宗旨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禁止限制竞争的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的允许。
现在,反垄断正在由反对“垄断地位”转向反对“垄断行为”。反对垄断地位是一种结构主义的观点。该观点认为,只要企业达到了垄断的结构性地位,如市场份额超过了某一限定等,就构成垄断,就应当予以限制和制裁。反对垄断行为是一种行为主义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企业达到垄断的结构性地位并不构成垄断,只有企业利用这种垄断地位采取了减缓新技术的采用、主导并制定高市场价格等损害产业和社会发展、损害顾客的利益的行为时,才构成垄断。相对而言,结构主义的观点比较容易找到客观的依据,反垄断的力度大,但容易限制企业的大规模发展,由于各国对垄断地位的标准不一,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容易造成劣势。行为主义的观点有利于企业的大规模发展,同时又能保障顾客、产业和社会的利益,但有时依据不容易识别。
限制竞争行为的允许,又称“适用除外”或“豁免”,主要是依法赋予的独占权、专卖权(如烟草)和国家对某些行业的垄断经营(如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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