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章里,我们谈到了“积极执教联盟”创始人吉姆·汤普森举办的研讨会。自1988年创立该联盟以来,汤普森一直在跟一个重要问题较量:如何遏制青少年体育运动中的不良行为?在解决这一问题时,汤普森同时也得应对语义夸张的问题。
网球运动员约翰·麦肯罗(Joe McEnroe)曾经是缺乏体育精神的典型坏小子,他动不动就摔球拍,时不时就跟裁判闹翻天。然而在今天的许多青少年球赛中,麦肯罗的这种行径根本没人在意。如今,不良行为不仅在运动员身上显得稀松平常,在家长和其他观众身上也很普遍。据美国青少年体育联盟(National Alliance for Youth Sports)的统计资料显示,将近15%的青少年体育比赛都会发生家长或教练与裁判争执的现象,而几年前这一比例只有5%。
“体育精神”曾经是体育界影响深远的概念,但汤普森觉得它已经沦为了无力的字眼。“体育精神奖项被视为给输家的安慰奖。”他说。有位女子也曾告诉汤普森,她的高中篮球教练说,哪个球员要是得了体育精神奖,就得去操场罚跑步。汤普森补充道:“体育精神的含义好像变成了不要做坏事——‘不要冲着裁判吼叫’和‘不要犯规’。但光不做坏事还不够,对于青少年运动来说,我们应该有更高的期待。很不幸,‘讲点儿体育精神’不足以成为改变青少年运动员的口号。”
大家都爱听体育精神的真实范例。汤普森就常举美国职业自行车运动员兰斯·阿姆斯特朗(Lance Armstrong)的例子,当他的劲敌、德国运动员扬·乌尔里希(Jan Ullrich)在环法自行车大赛中摔倒时,阿姆斯特朗的反应令人意外。他不但没有趁机拉大领先距离,反而放慢速度等乌尔里希重新骑上车。事后他表示,跟乌尔里希这样了不起的车手同场竞技,自己才会有更佳表现。这才是体育精神!(至于阿姆斯特朗的兴奋剂丑闻则是后话了。)
汤普森明白,人们还是很欣赏体育精神的本质思想的。家长们本来确实希望自家孩子能从体育中学到尊敬和礼貌;教练本来确实希望自己能成为良师,而不是只会打胜仗的监工;孩子们本来也确实希望自己效力的球队能赢得他人的尊重。但有时候这三组人都偏离目标,表现得像一群混账。汤普森坚信人们对体育精神的需求和渴望依然如故,只不过“体育精神”四个字已经失去激发良好行为的力量了。
“体育精神”的概念被夸张得过了头。它跟“相对论”一样,早已脱离了本义。体育精神本来是指像阿姆斯特朗对待乌尔里希那种高尚的举动;但长久下来,体育精神已降格为一系列不起眼也算不上有风度的行为:像输球后不抱怨太多,或者打完整场比赛都不攻击裁判员等。(www.daowen.com)
于是,汤普森和积极执教联盟需要一套不同的办法来鼓励人们,不单是避免不良行为,更要能拥抱优良行为。他们把这种方法称为“尊重比赛”。大家关心运动,关心比赛。这种方式强调比赛及其正直精神要比球员个人更伟大。“尊重比赛”可谓是体育运动界的爱国主义。它暗示你对运动应该有一些基本的尊敬。阿姆斯特朗不只是“讲点儿体育精神”,他是在“尊重比赛”。而除了运动员以外,“尊重比赛”对其他人也同样管用。它可以提醒每个人:运动是一种公民制度。不遵守制度而乱来是不得体的,是不光彩的。
有没有证据来证明“尊重比赛”起作用了呢?看看得克萨斯州达拉斯一个篮球联盟搜集的数据吧:“2002年篮球赛季中,平均每15场比赛就有1次技术犯规。自那之后,我们举办过6次双目标教练研讨会。而在2004年篮球赛季中,每52场比赛才有1次技术犯规。”北加利福尼亚州一个篮球联盟发现,在经过积极教练训练营指导之后,因不良行为而被判驱逐出场的球员数量急剧下降(减少了90%!)。而球队士气大幅提高,加入联盟的球员人数也增加了20%。运动员唯一的抱怨是,球场不够用了。
汤普森想要改变的不仅是青少年体育运动的文化,他希望改变一切体育运动的文化:“我有这么一个幻想。我在看世界杯棒球赛时,一名球队经理冲进场内痛骂裁判,因为经理不同意裁判刚刚判的球。就在全国实况转播节目上,知名体育记者鲍勃·科斯塔斯(Bob Costas)评论说,‘这名球队经理让整场棒球赛蒙羞,这太让人遗憾了。’”[9](各位请注意这个幻想画面是多么具体。)
青少年运动赛事中的无礼行径并没有因此得到彻底铲除,但汤普森在他所能触及的层面的确获得了显著的改进。而且,汤普森以“尊重比赛”为新口号,成功地避开了语义夸张,树立了一个确实能让人关心的想法。
这段故事留给我们的教训是,若要别人在乎,我们得去挖掘他们关心的事。但如果人人都去挖掘同一件事,军备竞赛就开始了。要避免这样的情况,我们要么就像汤普森那样转移阵地,要么就找出我们想法中与众不同的特殊关联。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