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非公经济增加值已经占全省GDP 的45.8%。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第一,应加大舆论宣传,树立“亲”“清”政商关系的榜样,破除少数干部的懒政心态。学员们建议,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特别是从严治党、经济新常态发展的背景下,这对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更是有效便捷之举。这方面,一些地方做出了积极探索,今年1月,山西省委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全省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民营企业制度,真正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发展。我省三年前早就出台了《关于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制度。今年,又出台省级领导联系商会制度。问题是,一定要抓好这些政策的落实,并使之常态化。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干部帮扶非公企业发展的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二,建议省纪委出台明确政企关系边界的政策,让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交往时心中有数,没有后顾之忧。尽可能界定具体工作中容易出现的模糊地带,尽量把细节要求补足。在这方面,广东省已经先行一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出台《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推动构建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意见》颇具创新性。针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有相关规定但操作性不强、规章制度之间衔接不畅等问题进行“打补丁”“填空白”,制定了政商交往的正负清单,防止“勾肩搭背”和“谈商色变”两种错误倾向,值得我们借鉴学习。(www.daowen.com)
第三,完善不廉洁企业的“黑名单制”。不少学员企业家呼吁,进一步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不廉洁企业及其负责人“黑名单”制度,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对于廉洁记录良好的企业,予以表彰、鼓励、扶持;对不廉洁企业或者有行贿记录的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在相关规定期限内不得授予政治荣誉或者给予政治安排。毕竟,民营企业的自律是政商关系构建的基本支撑。
此文刊登于2016年7月《甘肃政协信息》第37 期。副省长郝远批示,请省非公办、工商联学习广东等地新近出台的政策,商相关部门出台我省的操作性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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