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多层次、多途径的措施培养科技人才

多层次、多途径的措施培养科技人才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的情况是量少、质差、分布不均,为满足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科技人才日益增多的需要,今后要采取多层次、多途径的措施,加强智力开发和人才培养,尤其要大力培养能发挥我州优势但又十分缺乏的轻工、食品、林牧、建工建材等方面的科技人才。基金的使用由政府确定项目后,科委按程序进行监督管理。经科委审批的项目,科委贴息50%,使用单位付息50%,经费使用管理银行监督。

多层次、多途径的措施培养科技人才

实现上述的科学技术发展目标,任务是很艰巨的,由于我州科技经济发展水平都较落后,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以促进和保证其实现。

1. 搞好科技体制改革,为发展我州科技事业,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使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必须改革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和办法。

实行分级和分类管理,扩大科研所的对人事、财务、计划等方面的自主权,实行所长负责制。

制立人才管理办法,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

办各种科研生产联合体,搞好技术转移和开发。

研究制定重要的经济、技术政策,鼓励技术进步和发挥人才的作用。

2. 加强科技队伍建设,调整充实科研机构

(1)我州1984年从事自然科学方面的科技人员为8237人。总的情况是量少、质差、分布不均,为满足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科技人才日益增多的需要,今后要采取多层次、多途径的措施,加强智力开发和人才培养,尤其要大力培养能发挥我州优势但又十分缺乏的轻工、食品、林牧、建工建材等方面的科技人才。五年内中专和职业学校总共培养的毕业生人数,比“七五”期间增长1倍以上。要搞好中等专业学校的合理布局,调整专业方向;各县市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合理使用人才。对现有的科技人员,要给他们创造学习、工作的条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要充实企业、县区,特别是乡镇企业和山区民族地区的科技力量。

(2)为发展我州有特色的经济优势,要有步骤地加强农业、工业方面科研机构,各建成一个重点科研所;对那些研究方向、任务不明确(经作、农机)科技力量薄弱,设备条件差的(林科、烟科)作调整充实;对不具备研究所条件的,不要勉强挂牌。有计划地组建轻工、食品、建工建材、畜牧、水产等方面的研究机构或行业技术开发中心。

对现有的科研所要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强,除事业经费外,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仪器设备投资,以便改善他们的条件。

3. 建设好农业推广体系

对州级的籽种、土肥、植保植检、茶桑果、农机、林业、水电等机构,应以推广为主,明确性质任务和分工,不搞重复劳动,尽可能不设重复机构,做到少花费人力、财力、设备。

县级农业推广机构,不要分得过细,尽量减少层次,仍然以农业技术推广站(含籽种、土肥)和畜牧兽医站,林业茶桑果站为好。(www.daowen.com)

区级现有的农科站、林业站,配种、兽医站、水利渔业、农机辅导员等机构人员,目前的状况是县主管部门和区都不便于管理,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也达不到原来主管部门要设置这些机构人员的目的,必须研究一个管理使用的妥善办法。建议成立区农业技术服务站,由区统一领导,主管部门作业务指导。各部门原规定的待遇,资金来源,业务范围不变。区、县都要为他们创造工作和学习条件,不要把他们当成变相的勤杂人员使用,县级业务部门要派出人员,相对固定到区的站、点共同抓好推广工作。

乡以下的推广体系,由各级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解决。

4. 强化企业科技

我州工业生产过去主要依靠扩大外延增加产值,科研开发能力很差。产品十几年一贯制,缺乏竞争能力。“七五”和后十年,要大力加强新产品、优质产品的开发,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广泛应用。除建立、健全州级工业科研机构外,一些生产优势产品的行业和企业,也要加强行业办、厂办科研工作,建立相应的机构;还要与研究所、大专院校合作或引进技术,不断开拓前进。乡镇企业对发展我州经济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用科学技术把它们武装起来。我们的大中专院校、科研所、大中型企业要面向乡镇企业,为他们培养人才,提供技术服务,科技人员可以流动到乡镇企业。

5. 改革经费拨款

(1)逐步增加科技投资比例: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精神,“七五”期间都应以1984年为基数,适当高于财政支出增长速度

(2)科研所实行经费分类管理:对从事技术开发的科技单位,要逐步取消事业费拨款,实现经费自立,从事农、牧、林及医药卫生的科研单位,仍由国家拨给事业费,实行经费包干。各类科研单位实行经费自立和包干以后,他们通过业务技术活动获取的收入,建议50%作为科技基金,20%作集体福利基金,30%奖励直接从事服务的科技人员。

(3)建立科技发展基金,开展科技贷款业务:科技基金的来源,一是科委回收的科技三项费;二是当年财政下达的三项经费,经安排有结余的部分,作跨年度使用;三是从地方财政中一次或分年安排一定数额资金。基金的使用由政府确定项目后,科委按程序进行监督管理。请州、市、县银行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科技贷款。经科委审批的项目,科委贴息50%,使用单位付息50%,经费使用管理银行监督。

(4)简化科技拨款手续:每年科技三项费安排后,由科委根据科技发展计划加以平衡,然后下达,报财政备案,不再审批;经费下达后由承担项目单位按合同使用,无偿项目的结余留单位作为基金,年终向主管局上报决算,不再由科委报销。

(5)科委在三项费用的安排上,应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办法,今后主要将资金集中使用到开发性的项目上,大部分要实行有偿合同制或搞拨改贷。

198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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