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应着重解决好逐步开拓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改革拨款制度,实行科技经费分类管理;科研、事业单位要加强与企业的横向联系,积极发展科研生产联合体,科研、开发、经营一条龙的组织;实行聘任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宏观管理,实现科技管理部门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式的“转轨变型”。改革的核心是搞活科研机构,放活科技人员。有关这方面的改革,国务院和省政府都有明文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最近州科委、科协已代州政府起草了一个文件,待研究批准后发布实施。
2. 重视智力开发和人才培养:“七五”后期力争实现普及初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对回乡知青进行不同层次培训,使他们通过二次教育,掌握一定的实用技术,成为农村普及科学技术的力量;对现有科技人员,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对科技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更新知识的制度,为他们创造一定的工作条件和解决后顾之忧。
3. 广开财路,强化科技投资:“六五”期间,省、州、县三级科委用于我州科技发展的三项费(192万元),科学事业费(138万元)和州农牧局(141万元)、经委(20.5万元)、卫生局(5.75万元)用于农牧业、工业、卫生科研推广方面的事业费总数约500万元,占同期州财政收入的1%。由于科技投资不足,无法选择开发研究项目,使课题管理分散,经费安排带有“照顾情绪”的性质。尽管如此,我州科技投资的效益还是十分明显的,据1981~1984年对46个粮、经作项目的效益统计,每投资一元科技经费(不含生产成本)产值增加31元。(www.daowen.com)
目前,科技经费的主渠道仍以财政拨款为主,“七五”后期,要求按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幅度增加科技投资;建立州、县和部门的科技发展基金,到1990年要求州科委有50万元,县科委达10万元的科技发展基金;开辟银行科技贷款,建议将州、县的科技发展基金存入银行,争取存一贷三,并委拓银行办理贷款、回收业务,给予一定的手续费;科技投资应区别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不同情况,对三项费用实行部分有偿使用,科技发展基金除收回投资外,实行效益分成或加收管理费的办法,以便不断扩大基金,增加开发能力;还可通过技术经济合作,向外引进资金或集资办科研;科研事业单位可通过课题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取得合法收入,壮大科技资金。
4. 实行项目目标管理分工负责制:把实现目标的组织管理责任落实到行政领导的身上;把各部门妁有关资金捆在一起用到项目上;把技术措施的推广落实到科技人员的头上;把物质保证、产品流通任务分配给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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