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70~1977年州革委科技组、州计委科技组年代,经费全部由省革委科技办下达,分科技三项费、戴帽经费、划块经费、事业费、培训经费、专项费等。此后,科技三项费实行合同制。回收的资金转为科技发展基金,留科委管理使用。1987年四个科研所的农业事业经费划转州科委管理,划转基数共58.2万元;1988年增至62万元。
1970~1977年州革委科技组、州计委科技组年代,经费全部由省革委科技办下达,分科技三项费、戴帽经费、划块经费、事业费、培训经费、专项费等。
1981年省科委、省财政厅、省计委联发《关于云南省科技项目试行“专项管理、分级负责、同行评议、签订合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83年省科委、省财政厅联发《关于加强科技三项费用管理补充通知》。此后,科技三项费实行合同制。根据课题的性质和效益,分别签订无偿、部分有偿、全部有偿合同。回收的资金转为科技发展基金,留科委管理使用。“六五”期间,州科委共签订有偿合同47项,占全部科技合同的20%;回收资金17.4万元,占投资数的56.5%。“七五”期间,实行科技贷款贴息的办法,使用贴息贷款60多万元。1987年州科委建立了科技发展基金,当年州财政拨款20万元,省科委拨款10万元,加上以往合同回收资金,到“八五”期间州科技发展基金积累达90.4万元。科技发展基金,采取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原则。(www.daowen.com)
1985年财政体制改革,实行财政大包干,科技三项费不再由省科委下拨,按地方财政包干前一年的基数安排,要求只增不减。1987年四个科研所的农业事业经费划转州科委管理,划转基数共58.2万元;1988年增至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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